广西养老服务业发展透视:完善服务体系 托起幸福晚年

  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去年,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建设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意见》,广西成为全国首个创建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省份。一批惠及各类养老机构的政策措施密集出台,一批大型健康养老综合体纷纷进驻广西,试验区“一核四区”发展格局初具雏形……

  2015年,广西养老服务业发展全面提速。目前,全区每个市县已基本建成1家公办福利院或养老院、1家以收养孤老优抚对象为主的光荣院;每个乡镇建有1家以上敬老院;建成各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等设施811个、日间照料中心83个,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建成农村幸福院4121个;建成各类收养性养老服务机构1500余家,拥有养老服务床位16.1万张,比上年同期增长2.02万张,增长14.3%,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20.61张,初步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先行先试,打造“一核四区”发展格局

  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建设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意见》,提出以南宁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核心区为核心,以桂西养生养老长寿产业示范区、桂北休闲旅游养生养老示范区、北部湾国际滨海健康养老示范区、西江生态养老产业带示范区为示范的“一核四区”的空间发展格局,把广西建成国家养老产业基地、国际休闲养生健康养老胜地和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

  我区《意见》出台后,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专门就此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目前,《试验区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即将发布。

  发展养老服务业,离不开政策支持。2015年,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等10余件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自治区老龄办制定了《广西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即将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发布实施;《广西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将于今年发布实施。

  2015年12月21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危朝安主持召开试验区第二次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推动广西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的15项重点工作方案》,针对当前养老服务业发展遇到的“用地难、融资难、运营难、用工难、医养结合难”等瓶颈问题,分工起草具体解决方案,全面推进各项政策“落地”。

  城乡统筹,满足多层次多元化养老需求

  1月6日,在广西重阳老年公寓,81岁的覃治平老人坐在轮椅上,由公寓工作人员陪护着,正在悠闲地晒太阳。

  3年前,老人因不慎摔伤导致半瘫痪而住进公寓。在这里,他每天除了得到生活起居照顾外,还有值班医护人员给他检查身体,医生为他进行针对性治疗。

  “每天为我服务的工作人员有10多名,我享受到的是贵宾待遇呢。”老人乐呵呵地说。

  重阳老年公寓是我区重点建设的护理型养老机构,也是我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一个缩影。2015年,自治区本级留存彩票公益金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达5.7亿元,占比为63.04%。已安排资金4.5亿元在全区重点打造32个市县养老服务示范园区、44个农村养老服务中心。

  在推进广西重阳老年公寓和广西社会福利院“医养结合”试点基础上,去年自治区民政厅重点指导柳钢医院“医养结合”护理院项目建设,项目将以“定制化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成为产业融合发展的样板。

  “养老院就在社区附近,在自家门前就能养老,真好!”不久前,南宁市的杨永满老人到新阳真情养老院参加居家养老服务体验结束后,由衷感慨。

  南宁市新阳真情养老院率先启动以机构养老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为周边的南机、鲁班、南罐区、中兴等社区的孤老、空巢、独居等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理疗、健康体检、上门护理等居家养老服务,受到老人们的欢迎。

  2015年,我区安排6400万元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在南宁、柳州、桂林等市打造3个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南宁市投入1000万元,在市区打造5个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养老服务末端向社区辐射延伸,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助医、助浴、助洁、助餐、助购、健康咨询、精神慰藉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现轻度失能老人、健康老人就近就地养老。

  在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中心也争相开花。自治区政府连续三年将农村幸福院建设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2015年,自治区民政厅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8599万元,建设1433个农村幸福院,目前全区建成农村幸福院达4121个,农村幸福院成了聚集人气、汇聚爱心、传递亲情的桥梁,满足了农村老年人的需求,赢得了社会赞誉。

  产业提速,民间养老产业与公办养老机构融合发展

  发展特色养老产业,是“养老试验区”建设的重大突破方向。我区大力扶持和促进重点养老产业项目发展,形成民间健康养老产业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相互支撑、融合发展的空间格局。

  2015年,南宁“太和·自在城”、桂林市“信和信”、“合众优年(南宁社区)”、柳州“夕阳红养老中心”、钦州“北部湾滨海养老中心”等民间资本投资的养老项目开工建设,预计可增养老床位1.5万张。

  “‘十三五’我区将实施‘1521’养老服务示范工程,着眼供给侧改革,使全区基本养老服务增量提质。”自治区民政厅负责人介绍,全区计划投入15亿元,在自治区、市、县、乡镇四级集中打造养老服务示范园区,即在自治区本级建设1所1000张床位以上的综合性养老示范机构,在市级建设1所500张床位以上的专业性养护示范机构,在县级建设1所200张床位以上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在乡镇级改造或新建1所100张床位以上的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

  “十三五”期间,我区还将按照“一核四区”的空间布局,综合建设一批滨海型、山水型、森林型、气候型、温泉型、生态型等养生、疗养、康复基地,逐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学、老有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