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完善规划用好低丘缓坡荒滩

试点实施规划调整方案通过审查

  近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召开梧州市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调整方案审查会,邀请专家和有关部门代表对梧州市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苍梧县、藤县、岑溪市的有关方案进行审查。

  据了解,万秀区、长洲区、蝶山区、苍梧县、藤县、岑溪市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2012-2016)于2012年获批复执行,但由于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经济发展环境改变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调整完善,《实施规划》已无法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部分区域的可实施性不强,对试点工作推进和项目区开发建设带来一定影响。为此,我市结合最新的行政区划和各县(市、区)低丘缓坡试点项目区实施进展,对实施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并委托广西国土资源规划院编制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苍梧县、藤县、岑溪市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调整方案。

  与会专家和代表就调整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原则通过审查。同时,要求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和建议,对调整方案进行修改和补充完善,争取早日呈报自治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