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4亿元支持广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南宁讯(记者王煜霞)昨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促进革命老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改善和保障民生,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振兴左右江革命老区的精神,按照规范统一的办法分配下达2015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4.14亿元。南宁市马山县、隆安县等革命老区同步受惠。

  据悉,本次共批复实施革命老区建设项目856个,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包括革命遗址保护、革命纪念场馆的建设和改造、烈士陵园的维护和改造、老红军及军烈属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维护等革命老区专门事务;乡村道路、饮水安全等设施的建设维护,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改善等革命老区民生事务。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投入,将进一步推动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改善老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据悉,为加快推进左右江革命老区经济发展,国务院于2015年2月批复了《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5—2025年)》,4月10日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实施动员会和左右江革命老区重大项目开工仪式举行,隆安县和马山县作为左右江革命老区县,也同步举行了隆安县体育中心、马山协合杨圩风电场项目的开工仪式,这些事关民生、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将为我市左右江革命老区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