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随着我区吹响“攻坚五年、圆梦小康”的冲锋号,从现在开始到年底用两个多月时间,全区将派出10万名精准识别工作队走进约1.5万个村、600多万家农户,对贫困人口、贫困村精准识别、建档立卡。
贫困户认定有什么具体标准?精准识别的“精准”如何体现?如何保障识别结果公正性?怎样确保贫困户一户不漏?10月14日,针对这些被广大群众及各地第一书记、“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们普遍关心的贫困户识别问题,自治区扶贫办党组成员、广西外资扶贫中心主任成伟光对《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记者对此进行了归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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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方法
细化指标评分更加科学
农户收入难统计、难衡量、难分贫富,精准识别贫困户以收入论贫富路难走通,必须另辟蹊径。经过近半年的反复探索、修改、试点演练,结合我区实际,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此次行动将采取“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的方法识别贫困户。
一进:工作队员入户与户主及其他家庭成员进行交流,了解家庭情况、生活质量状况、子女读书情况、家庭成员健康情况等。二看:看住房、家电、农机、交通工具、水电路等生产生活设施,看农田、山林、种养等发展基础和状况。三算:算农户收入、支出、债务等情况。四比:与本村(屯)农户比住房、比收入、比资产、比外出务工等情况。五议:议评分是否合理,是否漏户,是否弄虚作假,是否拆户、分户、空挂户,家庭人口是否真实等情况。严格按这套办法识别,就不会再出现“富人当选、穷人落榜”。
“相对于2014年,此次识别的指标更加细化。因病、因残、缺资金……致贫原因一目了然;想养牛、想种树、想学技术……脱贫诉求简单直观。”成伟光介绍,工作队员入户调查时填写的《精准识别入户评估表》包含18项内容,90个指标,根据农户基本情况进行打分。此外,还对认定贫困户的住房、疾病、教育、务工等关键因素进一步细化,分别设立权重较高的加分项和减分项,以达到真正体现农户真实经济状况的目的。他举例说,在最能体现农户生活、经济状况的《贫困户建档立卡登记表》上,共有200项指标,相较2014年的版本,增加了149项指标。除了各项指标更加细化外,《贫困户建档立卡登记表》增加了“家庭经济状况”“帮扶需求”和“脱贫计划”三大模块,《贫困村建档立卡登记表》也比去年多了98项指标,达到了222项指标,增加和细化了帮扶措施、帮扶需求等项目。本次识别还新增对自然村(屯)和移民搬迁村(屯)建档立卡,强化自然村(屯)的基础发展单元,带动贫困户、贫困村精准脱贫,几百项信息为因村派人、因屯而异、因人帮扶奠定了坚实基础。
成伟光表示,以往统计数据都是调查机构抽样调查得来,而此次识别行动中,10万名工作人员将实地走进600万家农户,调查近2000万群众的“家底”,获得的数据可说是“一个一个人头数过来的”。所得数据将清晰地反映我区贫困户的真实情况,为我区下一步帮扶贫困户,推动贫困地区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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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程序
六大步骤确保公平公正
由自治区和市、县、乡干部、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组建的精准识别工作队将赴各行政村,开展精准识别工作。为确保贫困户信息真实,杜绝弄虚作假情况,工作队将严格按照“两入户、两评议、两审核、两公示、一公告”程序,把好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审核确认关,确保做到符合标准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标准的一户不进。
成伟光形象地将此次贫困户识别行动的六个步骤比喻为一场“高考”,宣传动员是高考复习,入户调查评分是高考答卷,两评议一公示是批考卷,核实汇总分数是算分,公示公告是放榜,建档立卡是存考生档案。
经过前期宣传动员,工作队员对贫困村所有农户,非贫困村在册贫困户、新申请农户进行入户调查,告知农户相关政策、程序等事项,对照《精准识别入户评估表》逐项评分,调查完成后须户主签名确认。村两委及村民小组长不得参与评分。
在“两评议一公示”环节,村民小组召开评议会,对入户调查评分情况进行评议,并公示评议结果。公示后,村委会再次进行评议。两次评议时,需由村两委干部、住村退休干部、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女代表、驻村工作队员等代表组成评议会,评议本组农户评分的真实性、合理性,是否存在漏户、拆户、分户、空挂户现象,家庭人口是否准确等情况,评议结果要获得2/3以上代表通过,评议后如实填写评分评议表,参加评议的代表在评议表上签名或按手印确认,并上报评议结果。
在核实汇总分数阶段,乡、县、市三级逐级汇总审核《精准识别贫困户两分一档统计表》和农户名单。其中,县(市、区)领导小组将通过公安、国土、房产、工商等有关单位进行财产检索,对拥有房地产、车辆、开办公司的农户直接剔除。精准识别引入财产检索方法在全国是第一次。自治区领导小组汇总分析各市报送数据,对照全区538万贫困人口规模,划定各市、县(市、区)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分数线。
在审核确定贫困户阶段,各市、县(市、区)根据分数线和农户评分顺序确定贫困户数和贫困人口数,各乡(镇)抽验审核后确认各行政村贫困户名单,行政村两委组织村干部、村民小组长等对乡(镇)确定本村的贫困户名单进行再次审核,并在村民活动较集中地方公示5天。公示期内,村民如有异议可向村两委反映或拨打投诉电话,由乡(镇)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复核。贫困户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区)领导小组确认,在政府网站和各行政村、自然村(屯)进行公告7天。
在贫困户建档立卡阶段,贫困户名单公告结束后,各乡(镇)填写贫困人口分布表报县汇总,县汇总后报市、自治区备案。同时,县(市、区)领导小组组织工作队再次进村入户对贫困户进行登记,研究填写《贫困村建档立卡登记表》、《自然村(屯)建档立卡登记表》和《自然村(屯)移民搬迁情况登记表》。并逐户填写《贫困户建档立卡登记表》,完善贫困户信息,同时以贫困户自家房屋为背景给户主(或家庭主要成员)拍照存档,以备今后对比前后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