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本土的实体市场建立“线上线下”双平台有了新举措;对符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困难减免申请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减免……日前,记者从南宁市商务局获悉,市政府印发关于《南宁市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中给足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利好“空间”,明确了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重点方向、优惠政策促电商发展等多项内容。
推进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
市民王先生想给书房添一组书柜,原想着本地采购可以节省时间和损失风险,又想免去从城东到城西购物的舟车劳顿,却找不到本地家居商城的网上销售渠道。
实际上,王先生这样的困惑折射出一个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问题。传统实体企业被称为“线下”企业,而随着信息化逐渐影响和改变着消费者的购物生活习惯,生活的精细化,电子商务的发展势必紧随着时代成为一个热门产业。
在《意见》中,提出关于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方向:普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和龙头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 “电子商务进社区”工程等内容。其中,在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方面,支持鼓励传统零售企业、贸易企业建立独立电子商务平台或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新型营销模式,引导具备一定规模的传统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等实体市场自建或依托第三方网络平台建立“线上线下”协调的电子商务营销体系。这意味着,实体市场的“线上线下”的配合销售,可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购物习惯人群的需求。
简化企业注册流程创利好空间
加大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地方政策扶持就像是一针催化剂,本次《意见》也提出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地方税收和简化企业注册流程等方面给足了利好的“空间”。
其中,针对简化电子商务企业注册流程,《意见》提出,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企业,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外,企业登记机关可依照企业申请,按《国民经纪行业分类》大类核定企业的经营范围,支持企业自立、灵活经营。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有实际经营场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符合条件的同一办公场所内允许多家企业注册。对于只在网上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可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将其自有或租用的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依法实施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意见》明确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经批准,对于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企业和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困难减免申请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减免。
引进高层次电子商务专业人才
过去,就读电子商务专业的毕业生毕业从事本专业人数并不多,今后,随着电子商务产业的持续发展,电子商务专业领域也将跻身成为一个热门专业。
关于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和培养,《意见》中指出,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健全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确定一批培训机构和实践基地,支持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与相关高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合作,培养精通电子商务的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
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以及组织职工培训的电子商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特别是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扩大农民网商队伍。
重点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企业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产生的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列入成本核算;符合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人才引进相关资格条件的电子商务专业人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到2020年,电子商务将有哪些变化
15% 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以上
90% 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超过90%
20% 力争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率20%左右
3500亿元 全市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3500亿元以上
5家 培育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5家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超百亿元的企业,形成有区域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产业集群。
(记者 彭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