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启动国土规划编制 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

包括陆地和海域

  南宁讯 (记者/唐广生 通讯员/李欣松)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广西国土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据悉,本轮国土规划范围为广西行政辖区内14个地级市所辖的全部行政区域,包括陆地和海域。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规划基期为2014年,近期为2020年,远期为2030年。

  《方案》强调要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摸清广西土地、水、矿产、海洋、生态等国土资源禀赋,分析其开发利用现状、形势和问题。在此基础上,开展国土资源、生态环境单要素、多要素综合承载能力评价,为资源优化配置奠定基础;二是提出未来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大战略目标与任务;三是统筹国土开发、保护、整治空间布局,分类部署国土综合整治,提升国土空间质量;四是分析沿海与腹地、上游与下游、沿边与内陆等关系和联系,提出在资源约束、环境约束、开发与保护冲突等不同矛盾下,破解区域发展障碍的路径;提出资源富集区、革命老区、大石山区等特殊区域,实施差别化管控引导的政策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