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聘专家制度试行办法》,在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科技厅具体承办,经公开申报、设岗单位推荐、区外同行专家初评、评审委员会终评、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拟从海内外聘任广西第四批特聘专家20名。其中,具有正高职称的17名,具有博士学位的18名(包括海外博士6名),具有博导资格的5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名。
现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人选作为广西特聘专家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8月1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联系电话:0771-12380-1,邮政编码:5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