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提出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0%以上 城市中心城区人口力争发展到100万—120万人

  4月14日下午,全市城镇化工作会议在市政府小礼堂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及全区经济暨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分析北海城镇化发展形势,动员全市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北海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为北海在广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小东作讲话,市长周家斌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对推进新型城镇化作出了总体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北部湾城市群列入全国重点建设的十大城市群,《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明确北海发展成为特大城市,自治区实施“双核驱动”战略,加快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城市群建设,为北海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指明了发展的方向。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工业化和城镇化同步推进、协调发展。城镇化发展有了比较稳固的产业支撑,产业发展使北海的城镇化有了定力和底气;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正在日益增强,建成区面积扩大到84.84平方公里,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汇集,形成了较强经济辐射带动能力;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相对好,初步形成了以市区为中心、合浦县城和铁山港区为两翼,中心城镇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分工明确、联系紧密的城市发展格局。 

  会议指出,北海城镇化水平还低于全国53.73%的平均水平,存在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不高、城镇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不健全,一些转移人口未能真正融入城市等困难与问题。 

  会议提出了北海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0%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45%以上,促进2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城市中心城区人口力争发展到100万—120万人、城市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140平方公里以内,经济总量大幅提升、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公共设施配套完善、承载能力明显提高、辐射功能不断加强、节能减排成效显著、人居环境优良、城乡差距明显缩小。 

  会议强调,推进北海新型城镇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务实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6方面工作: 

  一要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城镇规划。要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以及广西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尽快制定体现北海滨海城市个性与特质的城镇化蓝图,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要加快完善城镇化规划;要努力提升规划编制水平;要严格执行和落实规划。 

  二要加强城镇建设和管理,努力打造富有北海特色的新型城镇。要按照加快建设北部湾城市群的要求,彰显北海滨海特色,发挥北海生态优势,推进全市城镇建设。要抓好中心城区建设;要加快建设合浦县城;要积极发展小城镇;要加强城镇管理;要加强生态建设。 

  三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异地就业城镇人口,按照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落户城镇、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平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要着力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半市民化”的问题;要把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完全纳入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要合理分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 

  四要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不断增强城镇发展的产业支撑。必须因地制宜,按照城乡产业联动和协调发展原则,形成城乡产业分工合理、区域特色鲜明、生产要素和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产业发展格局,提高产业发展和集聚人口能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从业。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要加快发展城镇特色产业;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五要加快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提升城镇公共服务水平。要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合理布局、统筹推进的要求,加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增强城镇综合功能。要完善城镇路网及管网;要完善城镇生活及环卫设施;要着力改善城镇公共服务。 

  六要深化各项相关改革,增强城镇化发展的动力与活力。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创新,统筹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投融资、住房保障等领域的机制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要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要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要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要健全城镇住房制度;要完善行政管理体制。 

  市领导廖德全、莫亦翔、林山青、伍国辉、彭鸣达、麦承标、谢向阳等出席会议。 

  记者:余永波 张新宁 骆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