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政协召开常委会议 通过相关人事事项

  政协河池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池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协商决定:

  韦丽忠同志任政协河池市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河池市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韦茂才同志任政协河池市委员会文教卫体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河池市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梁耀德同志任政协河池市委员会研究室主任,免去其政协河池市委员会文教卫体委员会主任职务;

  蒙政国同志任政协河池市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河池市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海洋同志任政协河池市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

  免去罗生华同志的政协河池市委员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职务;

  免去黄甫安同志的政协河池市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韦汉良同志的政协河池市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刘帆同志的政协河池市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蒋忠亚同志的政协河池市委员会委员联络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池市委员会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