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2015年12月3日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战略部署,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对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进行了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牢牢把握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重大意义。经过多年艰苦努力,我区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至2014年底,全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0年的1012万人减至538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3.9%下降到12.6%。但我区农村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仍然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短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是新常态下扩内需、稳增长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履行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的神圣使命和历史责任,以决战决胜的勇气和担当,横下一条心,坚定愚公移山志,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以“攻坚五年、圆梦小康”为主题,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十大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确保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与全国全区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小康与脱贫攻坚同步推进。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有机融合,扶贫开发与资源配置、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引导各种扶助资源向贫困群众倾斜,各方力量向脱贫攻坚汇聚,建设项目向贫困地区布局,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使贫困地区与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坚持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协同实施。扎实推进精准帮扶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面上抓区域协调发展,点上抓精准脱贫攻坚,切实做到扶持对象、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一村一策、一屯一计、一户一方,真正帮到点上、扶到根上,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

  ——坚持政府主导与各方协力有机结合。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内生动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夯实基础与提升能力联动攻坚。标本兼治,“输血”与“造血”并举,着力解决路、水、电、通讯等瓶颈问题,注重抓好教育培训、公共服务,增强贫困群众市场意识、创业能力和致富本领。

  ——坚持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互促共赢。始终把保护生态、绿色发展作为脱贫之基、致富之道,扶贫开发和生态保护并重,探索绿色产业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等生态扶贫新路子,实现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

  (四)主要目标。

  ——实现“两个确保”。到2020年,确保全区现行标准下的538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54个贫困县(含“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5000个贫困村脱贫摘帽。

  ——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两高于、一接近”。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区平均水平。

  ——实现“五有四通”。到2020年,努力实现村村有特色富民产业、有合作组织、有公共服务场所、有安全饮用水、有新村新貌,20户以上的自然屯实现屯屯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通宽带网,真正让贫困地区群众致富有路子、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安居乐业奔小康。

  二、精准识别到村到户到人

  (一)加强精准识别力量。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村抽调精干人员,组织强有力的领导力量和工作队伍,以县为主体,全面推进精准识别工作,夯实精准扶贫基础。充分发挥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广泛发动村干部和群众参与,强化工作保障,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工作质量。

  (二)精准识别贫困户。建立贫困户动态调整机制,制定要素构成全面、权重设计合理、符合贫困地区实际的精准识别指标体系,采用统一识别标准,自下而上对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运用“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方法,按照“两入户、两评议、两公示、两审核、一公告”程序,严把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审核确认关,建立完善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精准识别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三)精准识别贫困村(屯)。以自然村(屯)作为实施精准识别的基本单元,对纳入脱贫攻坚的5000个贫困村中的自然村(屯)进行全面识别,找准致贫原因、脱贫需求,实行差异化扶持。对生态脆弱、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等需要移民搬迁的自然村(屯)进行精准识别,制定移民搬迁方案。

  (四)精准识别脱贫村脱贫户。建立脱贫村、脱贫户退出识别机制,明确标准、程序和后续扶持政策,每年精准识别脱贫村、脱贫户。建立政府与贫困户脱贫“双认定”机制,防止发生“被脱贫”现象。

  (五)建立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对识别出来的贫困自然村(屯)、贫困户,逐村(屯)逐户进行建档立卡登记、录入数据库,建立数据集中、服务下延、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扶贫信息队伍建设,各级扶贫部门和乡(镇)、村配备信息员,定期进行全面核查和信息更新,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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