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健全领导责任机制。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坚持采用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形成正确的激励导向,不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对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定期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引导其分析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主要原因,找准症结,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限期进行整改。严格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对因重视不够、社会治安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地区,依法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五、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格局
(十七)加强党委、政府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实现长治久安的战略性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警力配置、经费投入、警察等职业保障、基础设施和技防设施建设、考核奖惩等重要问题。要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重点做好基础设施、技防设备、装备建设的立项规划,做到与城乡规划、旧城改造、社区建设、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根据本地区社会治安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分级分类研究制定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实行项目化管理。加大投入力度,将社会治安防控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顺利实施。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也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特别是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社区)综治机构主要负责人由党组织书记兼任,切实保障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走完“最后一公里”。
(十八)发挥部门职能作用
综治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好骨干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法院、检察院要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及时就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完善提出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法制部门要加强对防控体系建设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积极推进防控体系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
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指导刑释解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宣传、统战、宗教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技、民委、民政、财政、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卫生计生、工商、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监管、金融、通信、海关、检验检疫、驻桂部队等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自身职责,主动承担好预防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任务,与部门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十九)推动社会协同。坚持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主体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协同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作用。大力支持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有利环境和条件。要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矛盾纠纷调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任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通过竞争性选择等方式,交给相关社会组织承担,发挥好他们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聘用条件和程序、职责任务、保障待遇等,发挥好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规范发展保安服务市场,积极引导保安行业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加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搭建群众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新平台,通过各种方式就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增进共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管自律作用,引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履行治安防控责任。更加注重转变职能、创新机制,采取政府搭台、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等方式,积极提供公益岗位,鼓励发展责任保险以及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等新兴业务,支持保险机构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参与保安服务产业链整合,千方百计地激发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十)扩大公众参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的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进一步巩固发展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志愿服务、群防群治成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新机制、新模式,力争到2020年社区志愿者注册人数占居民人口的比例大幅增加。加大《广西壮族自治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办法》落实力度,壮大见义勇为基金,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力度,弘扬社会正气。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于提供重大线索、帮助破获重大案件或者有效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抓获犯罪分子的,给予重奖。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作用,组织动员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