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七)加强区域治安防控协作网建设。到2017年底前,各地政府要根据全区统一规划、整体布局、协调联动等综合功能的要求,在重要的公路交界处建设检查站。构建城市快速反应区域。围绕城市繁华地带、治安复杂区域及交通要道口,确定控制点,加强巡防力量的联动,健全公安与武警部队的联勤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应急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重大案件,事发地现场执勤力量马上到达核心区域(中心现场)展开先期处置;事发地现场周边警力迅速到达现场参与处置;现场勘查、卫生、消防、清障等应急处置专业力量及时到达现场。各处置力量按照各自职责执行现场处置、救援、救护任务,尽快控制事态,减少伤亡,防止次生危害的发生。探索建立农村地区防控片。即对行政区域的农村分片、定面,构筑一个有效的快速防控区域。筑实沿边沿海防护墙。全面推进边境管控防范网络建设。打牢江、河等水域治安防控带。围绕西江经济带建设重点,加强我区江河、水库等水域治安管理和防控能力;结合环桂环邕安保圈规划,加强上下游公安机关的警务协作,加强水路通道治安卡口和水上消防体系建设,实现我区陆路、水路、边境一体化防控格局。

  (八)加强信息网络防控网建设。主动适应信息化社会的发展趋势,建设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体系。着力构建网络综合防控体系。落实有关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各项措施,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落实用户实名登记制度,依法公开管理。加大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公民个人信息网络保护。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整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暴力色情等违法信息及低俗信息。对利用网络传播谣言、散布虚假信息的,坚决依法处理。

  三、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科技水平

  (九)加强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和深度应用。按照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的思路,加快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平安建设信息化综合平台。在确保信息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前提下,提高系统互联、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程度。强化信息资源深度整合应用,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主动预防和打击犯罪能力。将社会治安防控信息化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充分运用新一代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智能传感、遥感、卫星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创新社会治安防控手段,提升公共安全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打造一批有机融合的示范工程。建立健全相关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对基础设施、信息和应用等资源的立体化、自动化安全监测,对终端用户和应用系统的全方位、智能化安全防护。

  (十)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作为平安广西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建成规划布点合理、技术标准统一、视频资源共享的数字化、集成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全面建设覆盖城市的实时视频监控网络,并加快县(市、区)、乡镇(街道)的视频监控网络建设。形成一体化的社会监控报警平台,实现对动态社会的全方位、全天候、无缝隙、立体化信息覆盖。在社会单位、物业小区、居民家庭等部位积极推广各种安全防范技术。到2016年底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

  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运行机制

  (十一)健全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机制。政法综治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会同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开展对社会治安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治安形势播报预警机制,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

  (十二)健全实战指挥机制。公安机关要加强实战型指挥中心建设,集110接处警、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紧急警务活动统筹协调等功能于一体,及时、有效地调整用警方向和强度。推行扁平化勤务指挥模式,减少指挥层级,畅通指挥关系,紧急状态下实行“点对点”指挥,确保就近调度、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置。

  (十三)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协调会议,进一步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强化工作联动,增强打击违法犯罪、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合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拐枪、黄赌毒以及电信诈骗、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传销、非法集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突出治安问题,加强部门执法合作,开展专项打击整治,形成整体合力。对打防管控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政法综治部门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堵塞防范漏洞。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案(事)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任务和措施要求,定期开展应急处突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社会治安突发案(事)件能够快速有效处置。创新报警服务运行模式,提高紧急警情快速处置能力,提高非紧急求助社会联动服务效率。

  (十四)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点加强对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企业改组改制、农村三大纠纷、食品药品安全、劳资纠纷以及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排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调处的工作成效。结合实际,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制定出台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和标准。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党员群众担任民情信息员,负责将群众反映迫切、比较集中的意见及时梳理上报,为事前评估、化解,事中行动监督及事后倒查提供更为完善的数据支撑和资源服务。

  (十五)健全法治运行机制。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理念,改变权宜性、运动式做法,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用法治方式破解工作的突出问题,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完善维护公民、法人等合法权益的途径,从源头上预防侵权案件发生。坚持依法行政,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努力促进全民守法,引导干部群众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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