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启动创建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试点县工作以来,南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从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宣传发动、目标考核等方面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全方位保障。经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自治区食安办组织联合工作组进行考核验收,近日,南丹县通过考核验收,被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今后,南丹县将继续以创建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试点工作为抓手,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深入开展蔬菜用药、“瘦肉精”等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强化“三品一标”监管,加大证后抽检力度,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努力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把好从农田到餐桌每一道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韦明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