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区]“十三五”计划脱贫攻坚移民搬迁近万人

  江州讯(特约通讯员 岑华蓉) “十三五”期间,江州区把易地扶贫搬迁当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采取依托城区、重点镇、产业园、中心村安置和插花安置等方式,计划脱贫攻坚移民搬迁近万人。

  “十三五”期间,江州区计划脱贫攻坚移民搬迁9766人,计划将那隆镇、驮卢镇、新和镇、濑湍镇及罗白乡等乡镇作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2016年重点推进那隆镇易地扶贫搬迁二期工程和驮卢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一期;2017年至2019年,完成那隆镇、新和镇、濑湍镇、驮卢镇、罗白乡易地扶贫搬迁点的建设,实现应搬尽搬的目标。 

  为确保江州区扶贫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实施,江州区突出规划引导,科学编制总体搬迁规划、迁出村土地复垦规划及脱贫致富规划;成立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责小组,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工,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工作的落实;组建项目公司,承接上级各项扶贫资金;落实用地政策。

  据了解,江州区扶贫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以政府投资建设为主,农民自建等模式为辅。模式分为三种:第一种模式是实施梯度搬迁。主要是根据搬迁户意愿和选择,对贫困群众中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尤其是已有家庭成员在城区或产业园区务工的,引导他们进城区、进产业园区集中安置;对条件稍差或要求留在乡镇安置的搬迁对象,集中安置到乡镇所在地;对没有离乡意愿、自身条件差(包括一些“五保户”、智障和残疾人员)、打算长期在农村发展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中心村(包括敬老院、养老院)。 

  第二种模式是按不同对象实施分类搬迁。重点支持以自然村落为单元的整体迁出方式,特别是对20户以下扶贫成本极高的自然村(屯)实施整体搬迁,迁出地原则上不再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对特殊贫困群众实行差别化搬迁。

  第三种模式是采取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方式,集中安置主要包括依托县城、重点镇、产业园、中心村安置等。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引导搬迁对象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