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阳朔县阳朔镇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工作,顺利通过了各级环保部门的审核验收,该镇被授予“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2008年4月,阳朔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2010年6月,国家环保部出台了《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明确了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的乡镇,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组织更名申报、审核,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阳朔镇始终坚持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生态化、景观化、和谐化为目标,引领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使城乡面貌、生态环境、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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