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阳朔县被自治区绿化委员会评为“广西绿化模范县(市)”,为这个中国旅游强县又增添了一块令人骄傲的绿色牌匾。 近年来,该县以“有山皆绿,有水皆清,一条通道一条绿色走廊,一座城市一片森林,一个村庄一座绿岛,一个单位(园区)一个绿园”为林业工作奋斗目标,积极响应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大种树、优生态、强基础、惠民生、促发展”、“绿满八桂”和“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的号召,多方筹措资金3000万元大力实施以百里漓江、百里新村和城市各节点为主的绿化彩化花化果化工程。全县党、政、军领导干部、工人、农民、学生齐上阵,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造林绿化活动,义务植树达349万株,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开创了新的局面。 “十一五”期间,该县通过实施珠防林、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工程、国债沼气池建设项目及联办各种形式的林场,全县人工造林面积达到6786.7公顷。目前,全县有林面积10.65万公顷,绿化率达99.7%,森林覆盖率58.5%,森林蓄积量191.2万立方米,公路绿化率95.5%,河流绿化率96.78%。全县累计完成封山育林面积2666.7公顷,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73.44万亩,完成退耕还林工程1933.3公顷。县城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9.3%,绿地率达33.82%,人均绿地面积达11.34平方米。单位庭院和新建居住小区绿化率达38%,乡镇绿化覆盖率达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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