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冯旭波辞去贺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29日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冯旭波因工作调整辞去贺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9月29日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接受:
冯旭波辞去贺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二)
任命:
刘荣林为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黎国良为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黎英(女)为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黄伟勇为贺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兼);
罗向前为贺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向 云(女)的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莫 馗的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黎 英(女)的贺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何祖后的贺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兼);
莫世群的贺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
决定任命:
赖 明为贺州市司法局局长;
黄光阳为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信东为贺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武丽华(女)的贺州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周海琦的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刘荣林的贺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黄伟勇的贺州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蒋 锋的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