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维奇:力争打造山水同美的文明县城

中共阳朔县委书记 郭维奇 

  阳朔山青、水秀、洞奇、石美,自2000年获得自治区第三轮“文明县城”荣誉称号以来,县委、县政府围绕“巩固、提高、创新,争创自治区第四轮文明县城”的目标,加大创建工作力度,使阳朔的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社会风气等方面明显转变,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首批文明小城镇示范点、广西优秀旅游县、全区市容“南珠杯”竞赛特等奖等多项荣誉称号。去年,阳朔县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自治区第四轮“文明县城”荣誉称号。

  统一思想认识,建立创建工作机制。阳朔县以获得荣誉为新起点,以改善阳朔环境、促进发展为着力点,争创自治区第四轮文明县城。制定创建规划,落实创建经费。同时,实行《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责任制度》,把创建文明县城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将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文明委30多个成员单位,与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和奖惩,在机构、规划、经费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创建工作机制。

  加强硬件建设,提高县城文化品位。搞好城镇建设,突显县城的特色、风貌、品位和文化内涵,是创建文明县城的基础。根据阳朔独特的自然风貌,阳朔县把城镇建设定位为:与山水风光相协调,具有鲜明本土特色的旅游精品城镇。各类建筑物遵循“宜低不宜高、宜小不宜大、宜土不宜洋、宜疏不宜密”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安排。西街保护性整治项目结束后,我县又实施县城水系整治工程,将双月溪、桂花溪、凤鸣溪及九井十八桥连通起来,力图再现县城小桥流水人家的古镇情调和文化品位。

  在创建工作中,阳朔县采取严格措施保护和发掘历史文化遗产。西街保护性整治中,始终强调“保存历史的信息”、“整旧如故”,新铺、维修石板路,重建古桥,整治古巷,恢复古井。对县前街、府前巷的整治,则在两街巷的交接处设计文化小广场。

  全县小区和单位庭院是文明县城的“细胞”,2001年以来,阳朔在全县扎实深入地开展文明小区、文明庭院创建活动。110多个创建单位按照“一手抓思想道德教育,一手抓绿化美化净化”的原则,对干部职工、院内居民进行文明教育,对庭院进行绿化、美化、香化,新种草地5万多平方米,花木15万多株,使全县大部分庭院、小区呈现出高低错落有致,乔、灌、花、草合理搭配的多层次绿化美化效果。与此同时,持续开展清洁县城、清洁农村、清洁漓江“三大清洁”行动和街道日常保洁,使县城市容得到改善。

  教育引导相结合,树立市民文明形象。一是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市民教育系列活动,用文明意识熏陶人。几年来,从抓好市民日常行为规范入手,每年围绕一个主题,在广大市民中组织开展以“让心灵与山水同美、用行动为阳朔增辉”、“争做文明阳朔人”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宣传教育活动。我县的中小学生参加全国“讲公德、守法纪”、“崇尚科学、传播文明”等读书教育活动竞赛,连续多年荣获“全国组织特等奖”等荣誉称号。二是扩大典型宣传,用先进典型引导人。

  阳朔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和先进事迹报告会、表彰大会等形式,对奋不顾身抢救学生,荣获“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福利小学莫光灵老师;20年如一日义务照顾20多位孤寡老人、荣获“全国敬老好儿女金榜奖”荣誉称号的福利居委会居民粟玉萍;年过六旬仍自学7国外语、数十年来诚信服务中外游客、被亲切誉为“月亮妈妈”的高田镇历村农民导游徐秀珍等先进人物,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在先进典型的影响和带动下,“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县城”逐步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全县先后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诚信服务、热心助人的先进个人,涌现出110多个文明单位、70多个文明村以及60多个文明庭院,形成了人人参与文明县城创建的强劲合力。

  实行规范化管理,切实治理市容秩序。为拥有一个优美文明的市容环境,阳朔在抓好常规管理的同时,努力强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实行“堵疏并举”的科学化管理模式。“堵”,即成立由交警、运管、城管、市政、农机、工商以及旅游、文化等10多个单位人员组成的阳朔县城管理综合执法办,实行各部门委托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违章行驶,摊点乱摆乱卖、乱丢乱倒垃圾等违章行为,有效地避免了部门之间有利抢着干、无利互相推诿的现象。

  两年来,全县查处违章建筑944起,查处和纠正车辆违章违规行为1025人次、占道经营等182人次;“疏”,即以环保电瓶车、观光公交车取代人力三轮车和边三轮摩托车,成立了电瓶车公司,新购置了100多辆环保型电瓶车接送游客和市民,根治了原来人力车搭客猛、快、乱的顽疾。同时还新建了阳朔旅游停车场,使滨江路从停车场还原为路,结束县城繁乱的交通秩序历史。

  通过几年的创建工作,阳朔的整体文明水平明显提高。2002年接待游客281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41亿元,去年接待游客达到320多万人,实现旅游收入4亿多元。全县连年保持各项社会经济指标稳步增长,呈现出“三个文明”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