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钦州产业园:打造燕窝进口加工基地

  2013年12月30日,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联合举行“进口马来西亚燕窝产品检验检疫要求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马来西亚燕窝输华贸易获准恢复等信息;同时,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表示,该园区正加紧马来西亚进口燕窝产品加工基地建设,打造燕窝进口加工基地。

  1 马来西亚燕窝恢复对华出口

  2013年12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进口马来西亚燕窝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从即日起准予符合《进口马来西亚燕窝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马来西亚燕窝产品进口我国。至此,马来西亚燕窝输华贸易停止两年后,得以恢复。

  燕窝是马来西亚优势传统产业,每年产量约200吨,产值10多亿美元,其中70%出口到中国大陆和港澳台地区。2011年,由于涉及“血燕”事件,国家质检总局暂停了燕窝产品进口。但燕窝作为一种传统滋补食品,在中国市场有一定的消费需求。中国暂停进口后,马来西亚燕窝出口受到较大影响,引起了马方的高度重视,多次提出希望尽早恢复燕窝对华出口。

  为促进和深化中马经贸领域的友好往来与合作,并满足国内消费需求,国家质检总局积极开展马来西亚燕窝产品进口准入工作。2012年9月,在南宁召开的第三届中国-东盟质检部长会议(SPS合作)期间,国家质检总局与马来西亚农业与农基产业部签署了《马来西亚燕窝输华检验检疫和卫生条件议定书》,启动了进口马来西亚燕窝的检验检疫准入程序。按议定书的规定,输华燕窝产品的加工企业,须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国《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进行注册,只有获得注册的加工企业,才能向中国出口燕窝产品。

  与此同时,马来西亚根据两国签署的议定书要求,向中国推荐了经过其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15家燕窝生产企业和相应的注册燕屋。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派专家组对马方推荐的企业进行评审考核。2013年9月10日,正式批准马来西亚8家符合中方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的燕窝加工企业在中国注册,具备对华出口生产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明确了食用燕窝应符合原国家卫生部通报食用燕窝亚硝酸盐临时管理限量值的要求,其亚硝酸盐应符合临时管理限量值≤30毫克/公斤。

  2 争取首批货物从广西口岸入境

  据广西检验检疫局副局长莫伟媛介绍,目前,广西检验检疫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正在积极帮助和指导广西企业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备案等,争取马来西亚燕窝恢复出口后的首批货物从广西口岸入境。广西检验检疫局还将按有关规定对企业报检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报检;对受理报检的燕窝产品严格进行现场查验和抽样检验检疫,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产品出具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产品便可以销售和食用;对经现场查验和抽样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产品,包括包装和标识等溯源信息与生产国官方证书相关信息不符的产品,将按有关规定作退运或销毁处理,从而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和贸易正常健康发展。

  一直以来,广西检验检疫局积极推动马来西亚燕窝恢复对华出口工作。同时,加大对进口燕窝产品检验检疫所需仪器设备的投入和检测技术的准备。广西检验检疫局拥有一个规划科学、功能布局合理的实验室体系,现有实验室31个,其中10个为国家重点实验室,6个为区域性中心实验室,15个为常规实验室。广西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国家农产品安全检测重点实验室,能开展进口燕窝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真伪鉴别、甚至基因排序鉴别等一系列实验。

  3 国家级燕窝检测重点实验室今年投入使用

  在推动马来西亚燕窝恢复对华出口工作中,国家及自治区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在钦州市筹建国家级燕窝及营养保健食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并对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就进口燕窝产品贸易企业和加工企业引入、燕窝产品加工园区规划、配套重点实验室建设等提供了意见。

  据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建设马来西亚进口燕窝产品加工基地,将作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的重点项目。园区将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燕窝进口加工基地建设。

  一方面,加快完善燕窝及营养保健食品产业的布局研究,规划建设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燕窝进口加工基地,把燕窝进口加工基地作为园区开发初期的一个优势项目大力推进。

  另一方面,国家质检总局已批准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设立国家级燕窝及营养保健食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园区已立项建设,计划2014年正式投入使用。园区将加快完善燕窝进口和加工检测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更好地服务燕窝进出口商和加工企业。同时,加快推进集检测、进口、生产、物流、研发等配套服务为一体的燕窝产业基地,探索构建中国燕窝市场的创新商业模式。

  同时,加大与国内外燕窝行业协会、企业及有关科研机构的合作力度,打造放心燕窝品牌。积极推进燕窝相关检测标准、质量溯源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集检测、进口、生产、物流、研发等配套服务为一体的燕窝加工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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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马来西亚燕窝需办理什么手续?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中,允许进口的燕窝产品指已去除污垢和羽毛、适合人类食用的燕窝(也称洁净干燕窝)及其制品。但食用燕窝(不包括制品)在进口之前,还应按规定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燕窝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备案,进口食品收货人(以下简称收货人)应当向其工商注册登记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报检时应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马来西亚农业部出具的兽医卫生证书、马来西亚卫生部出具的卫生证书、原产地证书正本原件,货物的内外包装上应当用中英文注明品名、重量、燕窝(洞)名称及注册号、加工企业名称、地址及注册号、产品储存条件和生产日期等信息,并在报检单的相应栏目上注明上述信息。

  进口燕窝需要检测什么指标项目?

  答:自从2011年血燕事件后,燕窝的质量安全备受关注,质检总局高度重视燕窝质量安全,多次与原卫生部和现在的卫计委沟通,原卫生部2012年通报了食用燕窝亚硝酸盐临时管理限量值为30毫克/公斤。卫计委最近再次重申了燕窝中亚硝酸盐含量应当符合这个管理限量值要求。

  除了检测亚硝酸盐外,有关部门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列入年度监测计划进行监测,从而保障进口燕窝的质量安全。

  如何保证燕窝的质量安全?

  答:简单地说,就是两个措施,一是严密的追溯管理,二是严格的检验检疫。在燕窝允许准入之前,质检总局要对出口国燕窝卫生控制体系进行评估和考核,国家认监委对燕窝生产企业进行考核注册,获得注册生产企业的燕窝经检验合格后,由马来西亚官方出具卫生证书才允许出口我国,燕窝产品的标识和证书都要注明燕屋的名称注册号,生产企业的名称注册号等信息,产品上标注的信息与证书上的信息不一致,不准进口。产品到达中国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核对货证信息是否相一致,抽样检验检疫合格后出具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才能销售和使用,在我们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也要标注上述产品的信息。通过这两个措施,确保燕窝产品质量安全。

  (纪 哲/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