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市政管理局获悉,目前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市本级棚改项目相关前期工作抓紧落实,市政府出台了相关文件和措施办法,为棚户区改造提供政策指导和措施保障。
据了解,自治区下达我市2013—2017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任务共70618户,今年任务为13500户,其中责任考核1334户、新增12166户,相关任务已分解到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目前,百花冲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红岭安置房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1264套,藤县胜西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70户,共计1334户;万秀区、长洲区、岑溪市和蒙山县另有1312户已签订拆迁协议。
近期,市本级的多个棚户区改造项目进一步抓紧落实相关前期工作,加快各项审批事项。其中,百花冲片区计划实施整体搬迁改造,目前已完成项目选址、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条件审批、土地预审等前期工作;富民片区涉及安置居民约4000户,已办理完成规划、环评、用地、可研四项审批;工厂一路片区安置居民1800户,多项前期工作正在办理;傍山西侧地块等零散地块安置居民约3428户,已完成四项审批;龙平龙华片区安置居民522户,正在审批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苍海新区总评估规划图已通过审查。另外,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确定了拆迁范围,正研究确定项目投资规模和编制规划方案,项目建议书编制已完成,正在进行报批。
为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市政府出台实施《梧州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和《梧州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范围、征收补偿标准和方式、安置方式、奖励措施等。其中,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选择前者的,被征收的房屋按建筑面积计算;选择后者的,被征收住宅和非住宅分别按套内面积、建筑面积计算。目前,各城区、各县(市)正在加快相关入户摸底调查,推进工作实施。另外,市本级已有5个项目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取得国开行贷款额40多亿元,其中棚改贷款9亿多元已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