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45个区直部门职能转变方案出台 成全国先行者

广西45个区直部门职能转变方案出台 成全国先行者

  我区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服务、四清理”专项行动,开创性地开展了制定自治区政府部门职能转变方案工作,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和优化流程,在简政放权方面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10月21日,我区正式印发实施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自治区人民政府45个部门职能转变方案。

  我区认真落实好中央批复我区政府职能转变的有关任务,对2014~2017年自治区政府职能转变分年度细化了35项改革任务,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据统计,自治区人民政府共承接国务院下放的职能103项,自治区本级取消153项,下放150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11项,减少其他微观事务89项。

  今年2月以来,我区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制定自治区政府各部门职能转变方案为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围绕清权、减权、优权、制权4个关键环节,全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推进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根据部门职能转变方案,自治区政府将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把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的良性互动。

  转变政府职能,清理审批事项和优化流程,最终要看群众是否觉得办事更方便了、效率更高了。比如,自治区卫生厅、计生委合并成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之后,将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下放设区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极大方便了群众。

  为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成果,我区上下联动抓整改,统筹制度“立、改、废”,建立健全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下一步,我区将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等各项改革,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责,公开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选择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区域之一、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所在地的防城港市,作为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城市,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自治区和市县联动,加大整改落实力度,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苏黄炜炜)

  解读:“广西方案”成为全国省级先行者

  

广西45个区直部门职能转变方案出台 成全国先行者

  10月23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区正式印发了45个区直政府部门职能转变方案,广西成为全国第一个推动省级政府工作部门制定职能转变工作方案的省份。下一步,我区还将抓紧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有望于2015年上半年在试点地区初步建立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

  亮点一 部分县区将获更多管理权限

  据介绍,在区直各部门的职能转变方案中,对一些重点内容作了细化。例如,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微观事务管理、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权力清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以及采取的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等。

  与此同时,我区各地也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开展了各项工作。一是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对部分开发区、工业园区、经济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重点镇的支持力度,赋予这些地方更多的管理权限。

  亮点二 机构设置权更多交给市县

  二是因地制宜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大城市政府工作部门不超过40个,中等城市不超过32个,县级政府一般设置23个工作部门(为照顾人口较多、沿边沿海、扶贫和水库移民工作任务较重或民族区域自治的地区,允许部分县级政府增设1~2个工作部门),挂牌机构统一规定不超过12个。

  自治区主要控制机构限额,机构设置权则更多地交给了市县。例如,崇左市为适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需要,将该市商务局、市口岸办公室的职责整合,组建崇左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委员会,以提升口岸经济开发开放水平。

  亮点三 乡镇4个职能部门拟进行整合

  三是同步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记者获悉,我区拟将乡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保环卫、安监4个方面的机构人员整合,组建综合性管理机构,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职能部门管理为辅的体制,切实解决乡镇权责不一致、管理缺乏抓手的问题。

  此外,我区还不断优化行政审批办事流程,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时限大幅度压缩,承诺办结时限比法定办结时限平均压缩2/3以上。(记者 龚文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