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政府推动保险商业运作

  政府主导推动 保险商业运作

  聚焦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

  ■编者按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从2011年起在全区全面铺开以来,数十万农民从中受益。“政府主导推动、保险商业运作”的农房统保模式,成为我区自然灾害救济体系的有效补充。但随着近年来这项政策的深入实施,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如何打破发展瓶颈,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值得探索。

  1 全区农房统保,缓解政府救助压力

  近日,合浦县卸江村农民黄其达看着存折上保险公司刚打到账的1.5万元赔款,悬着的一颗心总算落了地。

  受台风“威马逊”的影响,黄其达全家唯一的一套住宅一夜之间变成废墟,一家六口人已在户外简易帐篷里住了十多个日夜。“有了这笔保险赔偿,就可以动手重新修房子了。”黄其达说。

  受“威马逊”之害的不仅黄其达一家。据统计,此次台风中我区农房保险赔案就超过8.5万件,报损超过4000万元,经保险公司查勘核定责任,截至目前为止已赔付2200多万元,一些受灾农民得以及时恢复生产生活。

  广西沿边沿海、自然灾害频发,2000年以来每年因洪涝、台风、冰雹、泥石流等各种自然灾害和火灾导致的农村民房倒塌和毁坏平均超过30万间,受灾农户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现象突出,政府救灾压力巨大。为此,2011年,我区在总结“两属两户”农房统保以及部分市县农房统保经验的基础上,将农房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开,成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第一个实现全部农房统保的省区。

  广西保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07年我区在部分农户和市县试点农房统保以来,截至目前政策性农房保险已累计为全区5546万户农户的生活住房提供6280亿元风险保障,保费收入为5.14亿元;2011年至2014年6月,共有10.75万户倒房农户获得赔款3.2亿元。

  7年多来,广西政策性农房保险经历了由少至多、从点到面,以典型促发展的推进历程,在帮助受灾农民恢复重建、缓解政府救助压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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