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广西地税迎来成立二十周年华诞。20年来,广西地税收入规模从1994年的32.6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871.2亿元,增长25.7倍,年均增长18.9%;地税收入占财政收入和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从1994年的23.1%和2%提高到2013年的41.8%和5.6%。
自治区地税局局长关礼介绍,20年来,广西地税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职能,贯彻落实促进西部大开发、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促进创业就业和节能减排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据统计,20年来广西地税共为纳税人减免税款300多亿元。特别是,2013年8月启动“营改增”试点以来,累计向国税部门移交试点纳税户6.8万户,移交营业税税源约45亿元,为纳税人释放了改革红利。
20年来,随着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深化,广西逐步建立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征管管户规模不断壮大,纳税人户数由1994年底的4.07万户增加到2013年底的96.45万户,增长近23倍;征管模式不断优化,从上门收税向纳税人主动申报转变,从“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向征、管、查“三分离”转变,从依靠“人海战术”向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人机结合转变,实现了税收征管由粗放型向集约型、专业化管理的转变;征管方式不断创新,各税种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应税物价格鉴证、纳税评估、存量房评估以及“以电控税”、“物耗管税”、“以证控税”、“以地控税”、“先税后证”、“先税后批”、“先税后检(审)”等征管办法稳步推广。
与此同时,广西纳税服务不断优化,先后完成了176个县级、50个乡镇办税服务厅标准化改造以及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建设,网上办税、自助办税、同城通办、财税库银、国地税联合办税、免填单以及一站式、一窗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在全区各地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