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投入65亿元在21个县整县推进土地整治

  记者从广西国土资源厅获悉,目前,广西正在21个县(市、区)投入65亿元开展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力争在2017年建成40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粮食产能2.5亿公斤,提高项目区耕地质量1-2等,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2009年以来,广西结合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实施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加快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共投资165亿元,整治土地800多万亩,新增耕地30多万亩。通过实施土地整治,耕地质量、灌溉保证率明显提高,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生产,大大提升了农业生产力,为新形势下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提供了重要保障。

  按照《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国家提出“十二五”期间再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目标,要求广西完成1336万亩建设任务。为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总结借鉴整村推进土地整治、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提出了实施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该工程以18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3个基本农田示范区为重点,并向粮食主产县倾斜,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县域内符合土地整治要求且未经整治的耕地予以立项。

  按照整县推进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该厅在2012和2013年期间组织了两期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申报、审查、立项工作,并创造性提出了“集中采购、摇号选取”的方式,选定规划设计、测量、工程监理和工程招标代理四类参建单位,为整县推进重大工程节省了大量时间和资源。同时,在第二期工程中采取竞争性安排的方式择优批复立项。两期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规模达500多万亩,投入资金66亿多元。目前,第一期工程已完成全部180个项目规划设计的三级联审,各县(区)政府正在组织开展项目施工图审查和预算审查工作,进度较快的南宁市江南区、邕宁区和鹿寨县已完成财政评审,正在开展工程招标准备工作。

  据了解,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将重点建设水源工程、土地平整工程、道路设施工程、土壤改良工程和农田生态环境工程,在组织领导上改变以往主要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实施的做法,强调地方政府对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的统一组织领导。在建设范围上,由分散的单个土地整治项目向相对集中连片的土地综合整治转变,由简单的增加耕地数量向耕地数量、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环境并重转变,由单一提高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水平向综合提高区域性农业现代化生产条件转变。按照工程时间节点,第一期工程全部项目将在今年12月前开工,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2016年6月底完成验收;第二期工程全部项目于2015年10月前开工,2016年12月底前竣工,2017年6月底完成验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