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

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请两广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区西江黄金水道办供图

  7月16日,国务院以国函〔2014〕87号发布《国务院关于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广东、广西两省区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组织实施。

  批复指出,《规划》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推进协同发展为主线,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基础设施先行,着力打造综合交通大通道;坚持绿色发展,着力建设珠江-西江生态廊道;坚持优化升级,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坚持统筹协调,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坚持民生优先,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坚持开放引领,着力构筑开放合作新高地,努力把珠江-西江经济带打造成为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增长极,为区域协调发展和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示范。

  批复强调,广东、广西两省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推动《规划》实施;加强地方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规划》的衔接,依法落实《规划》明确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批复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投入和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指导和帮助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会同广东、广西两省区人民政府适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

  批复指出,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发展,事关国家改革开放和区域协调发展大局。各有关方面要以《规划》实施为契机,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加强合作、狠抓落实,推动珠江-西江经济带科学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我区实施“双核驱动”战略,打造西江黄金水道,积极与广东合作,推进两广经济一体化的结果。其中2008年至2013年,广西内河水运建设完成投资220亿元,拓宽了航道,增建了港口,使货物吞吐量超亿吨,使沿江崛起50多个工业园区,特别是办起了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