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搭桥”“构网”服务农民工

  今年以来,河池市人社局充分发挥职能,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完善农民工帮扶机制,积极探索创新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搭建“就业桥”。河池市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活动,为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搭建就业平台。在2014年的“春风行动”活动中,共举办招聘会51场,帮助1.7万人实现就业,其中跨地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9026人,本地企业吸纳农民工就业7955人。截至5月底,河池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5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87.4%。同时,加强与区内外人社部门、企业的沟通联系,收集用工信息、就业岗位。在保持与广东省东莞市长期劳务协作关系的基础上,先后与义乌、永康、宁波、舟山等地建立劳务协作关系,与区内的南宁、钦州、北海、防城港等地加强交流和沟通,开辟劳务合作市场。

  打好“技能牌”。根据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愿望和就业需求,河池市依托全市26个定点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的方式有定点培训、订单培训、委托培训和定向培训等。为方便农民,同时也减轻农民负担,一些培训机构还把技能培训班办到村屯。截至5月底,共开展技能培训5973人,其中农民工5524人;积极推行“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后续服务”模式,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扶持、创业指导、跟踪回访等一系列后续服务。5个月全市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9笔,发放金额126万元,共带动78人就业创业。

  构建“安全网”。河池市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政策,积极引导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以农民工分布较为集中的餐饮服务、建筑行业为重点,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职工逐渐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按规定让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特别是将农民工较为集中的高危行业纳入到工伤保险范围。今年以来,该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总参保为3.21万人,完成全年任务3.26万人的98.68%。

  撑起“维权伞”。河池市加强对使用农民工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及专项督查,重点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采矿、餐饮、劳务派遣和其他劳动密集型中小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进行督查,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对辖区范围内的问题企业实施重点监控,针对农民工关心的切身利益,重点检查单位在工资支付、工时制度、劳动卫生等方面的情况,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截至5月底,该市各级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486户,为农民工补签劳动合同3764份,补缴社会保险175万元;为农民工追发工资721万元,涉及劳动者1338人。强化企业职工工资分配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规定,健全工资集体协调机制,逐步把平等协商共同决定作为企业自主分配的基本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