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整合资源支持扶贫生态移民

  自治区政府日前提出实施意见,整合国家资金和其他资源,加大地方投入,完善配套政策,支持和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工作。

  在国家资金层面,可整合的范围包括: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保障性住房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资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产业发展资金,生态环境建设资金和能力建设等服务性资金。

  可整合的其他资源包括:定点帮扶及协作单位支持的资源、社会帮扶资金以及相关特殊优惠政策。

  在地方投入层面,实施意见明确,一要加大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资金投入,二要整合安排资金引导和扶持扶贫生态移民就业创业,三要整合用好我区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涉农资金。

  同时,完善住房、土地、就业创业、产业扶持、户籍和社会管理、社会保障、财税金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支持和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