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取消下放265项行政审批项目

  6月6日,记者从梧州市政府获悉,为全面简政放权,梧州市政府对有权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便民政务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调整,并公布了265项取消、下放和调整的具体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94项、下放行政许可项目143项、调整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8项。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审核、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备案、学校接送学生机动车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等。

  下放行政许可项目包括机动车注册登记与审验、机动车驾驶证核发与审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工伤认定、商品房预售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港口经营许可、客运班线许可、涉路施工许可、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等。

  该市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各级各部门不得再实施审批,严禁以红头文件或备案、核准等形式违法违规变相新设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