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

  综 述

  2013年,全区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较2012年略有下降。全区环境空气达标天数比例95.8%;39条主要河流72个水质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95.8%,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8.0%;近岸海域水质总体良好;全区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电磁辐射水平总体良好;全区城市区域、道路交通、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良好。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状况

  2013年广西化学需氧量排放量75.94万吨,比2012年下降2.68%;氨氮排放量8.10万吨,比2012年下降1.90%;二氧化硫排放量47.20万吨,比2012年下降6.38%;氮氧化物排放量50.43万吨,比2012年上升1.21%。氨氮、氮氧化物未能完成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措施与行动

  完善污染减排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责任

  2013年自治区政府将污染减排指标列入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年度绩效考核;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和节能减排厅际联席会议研究有关重大事项,制定了2013年度减排计划,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行政过错问责暂行办法》,印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突击行动的通知》。

  强力推进重点领域行业减排工程建设

  一是火电、水泥行业脱硝设施建设有效推进。完成列入年度全区减排计划的10家火电企业15台燃煤机组和20家水泥企业32条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建设。列入2014年脱硝计划中的9条水泥生产线,有5条生产线的脱硝设施已在2013年提前建成投运。二是全区14个设区市成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机构。三是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年度减排计划项目。全区共实施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938项,76家畜禽养殖场获得农业部和自治区标准化示范场资格。四是完成挂牌督办企业(行业)整改工作。五是开展制糖行业清洁生产。六是发布了广西首个地方环保标准《甘蔗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5/893-2013)。七是完成火电企业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取消计划工作。

  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结构调整

  全年完成淘汰落后水泥产能452万吨、铁合金产能13.4万吨、造纸产能14.15万吨、铅冶炼产能2.4万吨、钒冶炼产能0.1万吨,全面完成广西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年度目标任务。

  强化环境监管,提升达标排放水平

  一是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把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新建、技改、扩建的“两高”项目坚持“等量置换”。二是严格环境监管,完成所有746家国控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完成全区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工作,对819家重点污染源企业的1110个进、排放口的污染物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完成了371个废水排放口和275个烟气排放口的新增氨氮和氮氧化物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建设完成率为93%。2013年我区国控重点源工业废水综合达标率为99%、工业废气综合达标率为98%,均比2012年有所提高。

  落实资金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中央、自治区本级、各市县分别安排3.5、1.05、0.898亿元资金用于全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安排和整合多部门资金共5亿元用于全区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自治区及市县财政分别安排资金5280和3520万元用于我区火电和水泥企业脱硝减排工程补助;对已通过脱硝设施竣工环保验收的火电燃煤发电机组执行每千瓦时0.01元的脱硝电价补贴政策,继续落实脱硫电价政策,并调整了全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进行约谈后进,推动措施到位

  2013年11月6日,受自治区政府委托,环境保护厅对火电企业脱硝设施建设进展缓慢的4个市分管市领导和6家火电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12月13日,环境保护厅对机动车尾气监管机构建设进展缓慢的5个市的建设环评项目暂停受理,有力推进了相关市减排工作的落实。

  重金属污染防治

  状况

  2013年,14个设区市40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7个地表水国控断面及11个重点区域水环境监测断面5项重点重金属指标(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达标率均为100%。3个重点防控区(南丹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金城江区)监测的环境空气3项重金属指标(铅、镉、类金属砷)达标。

  措施与行动

  领导重视,强力推进

  自治区编委于2013年12月27日批准环境保护厅增设重金属污染防治处,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2013年底,14位自治区主要领导带队到14个市开展以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的环境隐患大清查大整治和生产安全督查,推进环境风险隐患企业清查整治。

  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自治区政府印发《广西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的良好局面。环境保护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办法》,规范了项目资金管理。自治区财政厅逐年增加资金预算,由2011年的2000万元增加至2013年的7650万元。自治区工信委分解下达年度任务,与各市签订责任书,落实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淘汰铅冶炼2.4万吨、钒冶炼0.1万吨。

  重视考核,督促整改

  环境保护厅约谈2012年度我区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完成率不高的南宁市、桂林市、河池市、隆安县、南丹县等5市6县政府及相关企业负责人,责令广西凤凰银业公司等6家公司限期完成规划项目验收工作。针对非重点防控区重金属排放量未完成控制目标的问题,会同自治区统计局采取措施核实及时纠正部分企业涉重产品产量虚报问题。

  淡水资源

  状况

  河流

  2013年广西主要河流水质总体良好,大部分河流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其中69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Ⅲ类标准,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目标要求,水质达标率为95.8%,较2012年(97.2%)下降了1.4个百分点。

  珠江水系的红水河、刁江、黔江、浔江、西江、黄华河、杨梅河、北流江、都柳江、融江、洛清江、龙江、大环江、柳江、漓江、桂江、难滩河、归春河、黑水河、水口河、平而河、明江、左江、剥隘河、右江、邕江、郁江、贺江,长江水系的湘江、资江,独流入海水系的北仑河、南流江、武利江、钦江、防城江、茅岭江、大风江,年均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河流水质为“优良”;珠江水系的下雷河和独流入海水系的九洲江年均河流水质不符合Ⅲ类标准,均为“轻度污染”。

  水库

  2013年对平龙水库、武思江水库、达开水库、六陈水库、青狮潭水库、澄碧河水库、天生桥水库、平班水库、大王滩水库、西津水库、龙滩水库、岩滩水库、土桥水库、百色水库、那板水库、凤亭河水库、屯六水库、龟石水库、苏烟水库和小江水库共20座水库开展水质监测。结果表明,15座水库水质达Ⅲ类标准,5个水库水质为Ⅳ~Ⅴ类,超标项目为总磷。水库营养化状态评价显示,除西津水库为轻度富营养状态外,其他19个水库均为中营养状态。

  城市地下水环境

  2013年,我区共设地下水监测点452个,地下水监测面积7277平方公里。

  2013年全区地下水质量以优良、良好级别为主,地下水水质污染以点状污染为主,局部存在有小范围的面状污染。与2012年相比,我区地下水水质变化不大。

  城市饮用水水源

  2013年,有关部门对14个设区市40个在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测,其中地表水源地33个,地下水源地7个,水质达标率为98.0%,比2012年下降0.7个百分点。14个设区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除南宁(96.1%)、贵港(91.9%)、玉林(96.4%)、贺州(97.2%)外,其余10个设区市均为100%。

  措施与行动

  加强生活、农业污水治理

  全年安排和整合资金5亿元用于全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调整了全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治理,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938项,降低直排入河和面源污染的废水排放。

  加大工业污水排放监管力度

  严格工业污染源监控,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加大环境隐患整改力度。完成国控企业的监督性监测;新增建设371个氨氮废水排放口的自动监控设施,进一步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完成挂牌督办企业(行业)整改工作;开展制糖行业清洁生产。集中对酒精、制糖、淀粉、造纸、化工等行业1481家企业进行突击检查,2013年全区国控重点源工业废水综合达标率为99%。

  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加强

  2013年,全区年污水处理能力达10.4亿吨,比2012年增长3.9%,削减化学需氧量14万吨,新增污水处理厂4座,新增处理能力22.5万吨/日,新增污水管网498公里。污水处理率实现了75%的设定目标。

  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结构调整

  完成了造纸、铅冶炼、钒冶炼等落后产能的淘汰任务,降低了工业废水排放。

  加强城市地下水保护

  2013年通过控制地下水抽水量及布井密度,基本控制海水入侵(北海市海城区)。针对城市城区地下水开采向郊区转移的情况,出台政策法规。完成了广西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以柳州市洛维地下水为试点进行了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措施。

  继续推进备用水源建设

  2013年,全区继续推进备用水源建设。柳州市开工建设11个备用水源,9个已建成,形成30.6万立方米/日的应急供水能力。桂林市、钦州市、贺州市、来宾市均开展了备用水源建设的前期工作。

  海洋环境

  状况

  近岸海域

  2013年广西近岸海域海水质量总体“良好”,44个监测站位中,达《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一类、二类海水比例为81.8%,同比下降4.6个百分点;劣四类海水比例为9.1%,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海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88.6%,同比下降2.3个百分点。

  海洋沉积物

  2013年,对广西近岸海域44个站位开展了海洋沉积物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近岸海域沉积物质量状况总体优良,各监测指标含量符合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的站位比例均为100%。

  措施与行动

  做好污染减排工作,推进海域污染物总量控制

  根据红坎污水处理厂排污区、铁山港工业排污区、钦州港临海工业排污区、企沙工业排污区等的环境容量评估结果,逐步将氮、磷、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等重点污染物的控制任务分解到沿海3市,建立目标责任制,大力推进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

  加快建设广西海洋环境监控与预警系统

  建立入海河流主要污染物水质模型和预测模型,分析入海河流污染物的排放特征,特别是非点源排放状况和水产养殖排放频率估算,掌握非点源污染物的动态变化情况,逐步实现广西北部湾海域环境质量的实时监控和预警。

  海洋生态保护的措施与行动

  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修复海岸和海岛,遏制滨海湿地恶化,自治区先后启动了北海银滩综合整治项目、涠洲岛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

  大气环境

  状况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二级标准,达标城市比例连续两年达到100%。

  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5.8%,比2012年下降3.0个百分点。

  14个设区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范围为0.010~0.049毫克/立方米,城市年平均浓度0.025毫克/立方米,比2012年(0.024毫克/立方米)上升4.2%。14个设区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均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0.06毫克/立方米)。

  14个设区市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范围为0.013~0.038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为0.024毫克/立方米,比2012年(0.022毫克/立方米)上升9.1%。14个设区市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均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0.08毫克/立方米)。

  14个设区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范围为0.043~0.090毫克/立方米,城市年平均浓度均值为0.062毫克/立方米,比2012年(0.057毫克/立方米)上升8.8%。14个设区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均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0.10毫克/立方米)。

  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PM2.5)6项)均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74.8%、62.2%、64.1%、66.2%。

  南宁、桂林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分别为57微克/立方米、66微克/立方米,未达到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分别为1.7毫克/立方米、2.1毫克/立方米,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4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分别为124微克/立方米、147微克/立方米,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160微克/立方米)。

  酸雨

  2013年城市酸雨污染平均水平略轻于2012年。设区市降水酸度pH年均值范围为4.92(崇左)~6.09(南宁、玉林),平均值为5.50,较2012年(5.32)有所好转;酸雨频率范围为0(玉林)~56.3%(桂林),年平均酸雨频率为17.9%,比2012年(23.9%)降低6.0个百分点。

  措施与行动

  落实资金政策,加强资金投入

  全区共投入减排资金8800万元用于2013年火电和水泥企业脱硝减排工程补助。

  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推进氮氧化物减排

  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7号)及一系列机动车排气管理等地方法规及规章。全区14个设区市成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机构,建立了广西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信息系统。

  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率

  2013年全区新增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绿地面积分别为4341.12公顷和4073.04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为34.69%和29.95%,较2012年分别提高了0.54%和0.66%。新增公园绿地面积374.55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06平方米。新增公园面积304.46公顷,新增公园11个,达到348个。

  调整城市能源结构

  2013年城市燃气普及率为87.15%,较2012年提高0.38个百分点;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县较2012年增加7个。天然气、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供应量分别为22541.06万立方米、4533.48万立方米和452196.7吨,分别占燃气总供应量的27.1%、2.3%、70.5%(按热值折算为天然气)。天然气供气量较2012年上升31.2%,液化石油气供气量下降7.6%。

  声环境

  状况

  区域声环境

  14个设区市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较好”的城市占57.1%,“一般”的占42.9%,无“较差”和“差”的城市,与2012年相比,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的城市下降14.3个百分点,“一般”的城市上升14.3个百分点。

  道路交通声环境

  14个设区市64.3%的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好”,28.6%的为“较好”,7.1%的为“一般”。与2012年相比,全区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的城市下降14.3个百分点,“较好”的上升14.3个百分点,“一般”的持平。

  城市功能区噪声

  开展监测的5个城市各类功能区监测点位全年昼间达标111点次,占昼间监测点次的95.7%;夜间达标83点次,占夜间监测点次的71.6%。南宁、柳州、桂林和北海4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5.0%,夜间达标率为67.0%。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高于夜间,0类功能区达标率高于其他类功能区。

  措施与行动

  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突出预防为主、源头控制,进一步规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大力整治城市环境噪声,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污染防治;完善城市功能区规划,同时实行城区道路敏感路段机动车禁鸣,严格执行功能区噪声达标管理制度,及时查处噪声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

  固体废物

  状况

  2013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7733.94万吨,比上年下降3.8%。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4990.19万吨,处置量1528.86万吨,贮存量1214.48万吨,排放量为0.41万吨,与2012年持平。

  2013年,我区危险废物产生量100.69万吨、处置量为91.62万吨、贮存量为9.07万吨。

  2013年,全区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总量为24.80万吨,污泥处置率为99.9%。其中40.6%的污水处理厂采用安全填埋方式处置污泥,41.6%的污水处理厂采用制肥方式处置污泥,其余污水处理厂采用焚烧和用作建材原料等处置方式。

  2013年,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日均实际处理垃圾12684吨,累计年处理垃圾约462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5.0%,实现了70%的设定目标。

  措施与行动

  推进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

  2013年,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含南宁市医疗废物处置)和柳州、玉林、钦州、梧州、百色、北海、河池、桂林、防城港、来宾10个设区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均已建成,形成4.12万吨/年的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和63吨/日的医疗废物处理能力。

  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2013年,全区共有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23家,形成了75.81万吨/年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包括年40万吨含油污水处置能力)。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建设

  2013年,我区已有北海、河池、桂林、防城港、贺州5市以及河池市金城江区、南丹县2个重点县(区)成立了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站),基层监管能力得到加强。

  加强服务指导,强化进口废物环境管理

  一是加强服务指导,进口废物“圈区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组织开展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工作,我区22家企业通过认定。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对全区获得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33家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进行了258次现场检查。三是印发了《处置违法进境固体废物企业管理办法》,确定了11家企业为我区2013至2014年处置违法进境固体废物企业。

  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管理

  广西桂物资源循环产业有限公司是我区第一家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资格许可证的企业,2013年第二至三季度,公司共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22.2417万元。梧州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项目正在建设当中。

  继续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全区已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79座,实际投入运营的垃圾项目有75个,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5078吨/日。

  辐射环境

  状况

  2013年,全区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与2012年持平。

  陆地伽玛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

  广西辖区共有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4个,分别为南宁市2个、百色市1个、桂林市1个。2013年,4个自动监测站的连续伽玛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未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监测范围值为62.6~112.5纳戈瑞/小时,平均值为73.9纳戈瑞/小时。

  2013年全区瞬时陆地环境伽玛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扣除宇宙射线的响应值)范围值为31.3~235.9纳戈瑞/小时,平均值为76.3纳戈瑞/小时,与2012年监测值相比,无明显变化,处于正常水平范围。

  空气中放射性核素浓度

  全区4个自动监测站空气中气溶胶总α放射性活度浓度0.0150~0.0818贝克/立方米、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0.265~1.12贝克/立方米;大气沉降物总α放射性活度浓度0.231~0.295贝克/平方米天、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0.662~0.852贝克/平方米天,均为环境正常水平。

  水体中放射性核素浓度

  境内珠江水系和长江水系主要河流断面水体中铀、钍、镭-226、钾-40、总α、总β、锶-90、铯-137放射性核素浓度均为环境正常水平。

  广西北海北部湾近岸海域海水中各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监测结果与历年相比,无明显变化,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铯-137活度浓度均在《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规定的限值内。

  土壤中的放射性核素含量

  全区土壤中铀-238、钍-232、镭-226、钾-40、锶-90、铯-137放射性核素含量,与1986年广西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结果为同一水平,属正常范围。

  措施与行动

  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规范核技术利用活动

  组织开展了我区铀矿冶、伴生放射性矿产利用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输变电及广电通信企业辐射安全检查;指导核技术利用单位延续和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进一步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身辐射安全管理。

  加强闲置废弃放射源的收贮工作

  完成异地扩建南宁市苏圩镇苏保村放射性废物库,并取得环境保护部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广西放射性废物库全年对38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的93枚(含医用Ⅰ类源2枚)废旧放射源实施了收贮。

  自然生态

  状况

  生态环境质量

  2012年,广西14个设区市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范围为68.0~91.4,全区生态环境状况均在良以上;其中,防城港、梧州、贺州、玉林、桂林、柳州、钦州、北海、来宾和贵港等10个设区市的生态环境状况达到优。广西89个县级评价单元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范围为59.7~89.2,均为优良级,其中,有32个县市(2011年为25个县)的生态环境状况达到了优的水平,占比36%。与2011年相比,2012年广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上升了0.77个指数,生态环境状况有所改善。

  生物多样性

  广西是中国野生动植物分布最多的省区之一,种类数量居全国第三位。已知野生脊椎动物1906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25种,Ⅱ级保护147种;已发现和命名的野生高等植物9494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22种(类)、Ⅱ级重点保护64种(类);物种特有成分高,仅分布于广西的陆生野生脊椎动物18种,陆生野生植物848种。

  水生脊椎动物共818种,属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中华鲟、鼋、中华白海豚、儒艮等4种;属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大鲵、细痣疣螈、三线闭壳龟等26种。

  自然保护区

  2013年,广西大桂山鳄蜥、邦亮长臂猿、恩城及元宝山自然保护区经国务院批复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西春秀、青龙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合并升级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截至2013年底,我区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77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1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47个,市级自然保护区3个,县级自然保护区6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3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83%。已建有5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2个,总面积3919.5公顷。

  生态公益林

  全区公益林面积544.7万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34.3%,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3.0%。

  2013年广西征用、占用公益林地面积212公顷,共采伐公益林面积1921公顷。

  森林资源

  2013年全区森林面积14687347.6公顷,较2012年增长103648.3公顷。按常住人口算,2012年、2013年人均森林面积均为0.3公顷,人均森林面积无变化。2013年全区森林覆盖率为61.84%,比2012年上升0.44个百分点。

  森林灾害

  2013年,广西林业有害生物仍呈高发多发态势,部分病虫害危害程度偏重,局部有灾害。全区发生并造成较严重的林业有害生物共59种,发生总面积359413.33公顷,发生率为2.96%,与2012年持平,成灾面积3133.33公顷,成灾率为0.26‰,控制在4.5‰以下。

  措施与行动

  颁布实施广西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

  编制完成《广西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研究报告》,并形成《广西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3-2030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实施。

  继续加强极度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拯救保护

  继续推进白头叶猴、东黑冠长臂猿、德保苏铁、海南风吹楠和凹脉金花茶等极度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拯救保护工作,开展了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广西火桐野外回归定植工作,开展了极度濒危野生动物黑叶猴的野外回归前期准备工作。

  广西生态环境10年(2000-2010年)变化遥感调查与评估工作取得新进展

  完成了野外样点和小样区调查、野外核查结果与土地覆盖产品数据检查工作,广西生态环境10年变化遥感调查的野外样点和小样区上报数据质量等级被评为“优秀”级别,通过了中期评估。

  开展广西沿海地区海岸带生态红线划定试点工作

  作为全国生态红线划定试点省区,启动了沿海地区海岸带生态红线划定试点工作,开展了沿海地区海岸带生态红线划定资料收集、调研及划定工作。

  启动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联合制定了《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启动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了对姑婆山森林公园申报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初审、青秀山等6个旅游景区申报自治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审查和评定工作。2013年,姑婆山森林公园获评为首批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柳州市大龙潭景区、贺州十八水原生态景区、贵港龙潭国家森林公园、北海金海湾红树林生态旅游区、钦州八寨沟旅游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区获评为首批自治区级生态旅游示范区。

  土地和农村环境保护

  状况

  土地

  全区土地总面积2376.29万公顷。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利用情况与2012年变化不大。

  耕地

  全区耕地总面积442.52万公顷,比2012年增加1.10万公顷。比《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土地利用总年)》确定的广西201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421.33万公顷多21.19万公顷,比自治区下达的2013年耕地保有量目标424.64万公顷多17.88万公顷。

  农村环境

  2013年4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把清洁乡村活动与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乡风文明建设、城乡风貌改造、农村绿化美化水平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紧密结合,通过集中整治,全区各地乡村的脏、乱、差状况得到了初步治理,农村环境点、线、面得到全面提升,乡村环境卫生和面貌明显改观。

  生态创建

  2013年,我区创建命名17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203个自治区级生态村。截至2013年底,全区有21个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43个乡镇获得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命名,373个村获得自治区级生态村命名。

  石漠化

  全区岩溶土地面积833万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35.1%,涉及10个市77个县(市、区),与2012年持平,其中∶石漠化土地面积193万公顷,占岩溶土地面积的23.2%,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227万公顷,占27.2%,非石漠化土地面积413万公顷,占49.6%。在现有石漠化土地面积中,轻度27万公顷,占14.0%,中度57万公顷,占29.6%,重度100万公顷,占51.9%,极重度8.7万公顷,占4.5%。

  水土流失

  全区水土流失面积为505.36万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21.35%。按侵蚀强度分,轻度226.33万公顷,中度143.95万公顷,强烈73.71万公顷,极强烈48.04万公顷,剧烈13.33万公顷。

  措施与行动

  土地复垦、整治成效

  采取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农民自发整治耕地等多种模式有效推进土地整治工程。2013年,完成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346.77万亩。

  加大土地整治力度

  重点抓好230个今年自治区结合扶贫开发、兴边富民、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的前期工作,着力推进277个在建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年中检查,全面掌握全区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促进了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进度。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强占用耕地的审批管理

  加大补充耕地的确认工作力度,全区共确认新增耕地36432.4412公顷;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和“先补后占”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把落实补充耕地作为建设项目通过预审的必备条件。完成建设项目用地占用耕地审查9759.1468公顷,全部实现了占补平衡。

  大力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

  2013年4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了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决定,以开展“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三大任务,力争通过两年的集中整治,8年的持续努力,改变农村“脏、乱、差”面貌。自治区成立了“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亲任组长,自治区主席陈武任第一副组长,党、政、军领导率队分片督导,全区共派出驻村工作队2.4万多个,下派8万多名机关干部进村入户。在区域上,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大村大镇和边远村屯为重点区域,突出沿江、沿河、沿海、沿路环境治理;在技术上,通过编印《“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广西农村环保工作手册》、《广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引》等技术资料,为各地活动开展提供参考。通过活动,集中力量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共改造或硬化乡镇村屯道路1537万平方米,新建乡镇村屯垃圾中转站3351个、垃圾池17.1万个,配备农村垃圾收集箱21.37万个、垃圾桶264.46万个,配备垃圾清运车24.47万辆;统一规划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3903个,建设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34871座;156个乡镇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已建成和运行的村屯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319座。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2013年继续以漓江流域、桂东南西江流域、桂中红水河流域、北部湾沿海地区为重点,投资5.448亿元,在564个村实施以治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并将其纳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重点任务之一。

  加大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投资

  中央、自治区、市县对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投入分别达到45500、4206、1576万元。

  气候与自然灾害

  状况

  气候

  2013年,广西各地年平均气温17.5~23.5℃,全区年平均气温21.1℃,比常年偏高0.4℃,比2012年高0.5℃;各地年降水量841.2~3387.5毫米,全区平均年降水量1694.8毫米,较常年偏多1成,比2012年多25.4毫米。各地年日照时数1213.0~2135.2小时,全区平均年日照时数1540.4小时,较常年偏多21.3小时,比2012年多275.3小时。

  气象灾害

  2013年年内主要气象灾害有热带气旋、暴雨洪涝、局地强对流、低温雨雪霜(冰)冻、干旱等,共有9个热带气旋影响广西,较常年偏多5个,影响个数为1974年以来最多。全年因气象灾害共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69.5万公顷,绝收面积2.0万公顷,受灾人口764万人次,死亡88人,失踪6人,直接经济损失62.4亿元。与2012年相比,农作物受灾面积增多12万公顷,死亡人数增多35人,受灾人口减少80.1万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多16.7亿元。

  地质灾害

  2013年广西共发生地质灾害481起。造成35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917.52万元。与2012年相比地质灾害次数增加85起,死亡人数增加24人,受伤人数减少5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7126.42万元。

  措施与行动

  气象防灾减灾和服务成效显著

  2013年自治区气象局共启动气象应急响应11次;各级气象部门发布各类决策服务材料、预警和预警信号分别为8155期、6496次,手机预警短信接收人数达5.4亿人次。全年开展飞机增雨作业15架次,作业飞行38小时;开展火箭人工增雨防雹作业380次,发射火箭弹1214枚。

  气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初步建立“绿色通道”,长效机制提高“绿色通道”全网发布速度,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与自治区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和8个厅局实现互联互通。基层预警信息发布和接收能力进一步增强,建成了2.78万人的气象信息员队伍和1158个气象信息服务站。

  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巡查

  2013年,各地出动地质灾害排查巡查4967组,人数14177人,排查巡查地质灾害点和易发村屯14405个;出动技术人员903人次,编写突发地质灾害调查报告301份。2013年,全区1202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均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做好预警系统建设和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全年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157天次全年各地为避免地质灾害,共组织人员转移637次,转移避让19339人;全区成功预报地质灾害9起,避免人员伤亡1012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65万元。

  防灾宣传培训与应急演练

  全区共发放地质灾害防治专刊5万份,地质灾害防治手册2万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挂图一套4张共3000套。年内各地共开展对地质灾害避险防范培训149场。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

  组织开展了我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的建设工作,2013年11个县(区)达到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