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科学发展和改善民生为引领,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一季度,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24元,排全国第11位、西部第2位,比上年同期增加678元,名义增长10.2%,增速排全国第8位、西部第6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名义增幅和实际增幅同比分别回落1.4个百分点和2.4个百分点。

  一季度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77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0元,名义增长8.7%;经营性收入698元,增加95元,增长15.8%;财产性收入340元,增加43元,增长14.3%;转移性收入1953元,增加174元,增长9.8%。

  一季度有9个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名义增速高于全区水平,其中增幅排前三名的分别是防城港市增长11.2%、崇左市增长11.0%、河池市增长10.9%。

  二、拉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是拉动收入增长的主因。一季度,全区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4773元,同比增长8.7%,其增加额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4.9%,成为拉动总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2013年2月,自治区发布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调整后全区最低工资标准水平提高了20%,带动了用工市场薪资水平上升,拉动今年一季度工资性收入增长。一是促进就业。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4.4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为0.9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4%,低于年度目标控制数1.36个百分点,有利于稳定增加居民收入。

  (二)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一季度,全区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698元,同比增长15.8%。近年来,各地加大小微企业发展扶持力度,出台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了经营者的成本,带动经营性收入平稳增长。据统计,截至今年1月,全区启动“营改增”试点5个月以来,试点纳税人突破4.3万户,减税5.5亿元,90%以上的试点纳税人税负明显下降,促进了小微企业经营者收入增加。

  (三)社会保障逐步完善,转移性收入稳定增长。一季度,全区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同比增长9.8%。

  近年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给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2013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进行调整,此次上调政策惠及全区约172万企业退休人员。再加上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部分市发放高龄老人补贴、提高残疾抚恤金标准等,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促进居民转移性收入增加。

  三、保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面临的困难

  一季度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虽然保持稳步增长势头,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全面增长,但是,从拉动收入增长因素看,增收后劲不足,完成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的工作目标压力较大。

  (一)工资性收入增加面临压力大。经济下行压力仍较大,国内外经济环境错综复杂,企业用工成本较高,经营困难增加,企业提高工资标准的内生动力不足。

  (二)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渠道少。各地财产性收入主要是靠出租房屋收入,财产资金增值较少,一方面是股票市场不景气,风险大,另一方面是城镇居民没有投资理念和理财专业知识,所以即使银行存款利息微薄,仍选择将多余资金放入银行,财产增值不明显。

  (三)中小企业融资难。从全区的情况看,主要是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银行信贷支持力度小,融资门槛高;融资流程手续复杂,融资成本高;融资担保力度不大,担保提起建设滞后等,导致了中小微企业在扩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方面都出现困难,制约企业扩大经营。

  四、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建议

  (一)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提高工资水平长效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建立相应的工资调节机制,适当提高在职人员工资水平。推进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工作集体协商制度,努力实现劳动者报酬与生产效率相同步。

  (二)加大扶持私营经济发展力度,促进经营净收入增长。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打造良好的融资环境,降低贷款门槛,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的建设,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等私营企业的问题。

  (三)拓展投资理财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强城镇居民金融投资知识宣传,引导居民通过债券、股票、基金、保险、不动产投资等金融产品的投资获得信息、利息、分红,逐步从存款保值向投资生财转变,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