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自治区党委举办新干部任用条例专题辅导报告,南宁市组织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在各分会场观看视频直播。自今年1月新条例颁布以来,南宁市已多次组织了类似的辅导学习活动,让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和熟练掌握运用新条例。
学好条例选好人
“某单位党委班子领导由6人组成,这天一把手通知人事科长说要召开党组会讨论人事问题,但有两名班子成员出差在外。这个会,人事科长是建议该开还是不该开?”3月30日,南宁市组织开展的全市组织人事系统学习条例培训班上,这道案例题问倒了不少人事科长。
“为什么要通过各种形式强化对新条例辅导学习?”负责此次辅导培训的老师表示,学习新条例不是机械了解背熟条文内容即可,要掌握其修订前后的变化之处,更要充分领会文字背后的实质要求并熟练运用。如新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这个“三分之二”是包含本数的,也即案例中6人的班子4人到会是符合《条例》规定的。但这样的会开起来结果是存在一定风险的,第三十八条规定“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这里的“超过半数”是不含本数的,也即到会的4人如果不能全票通过,这次干部任免事项就无法形成决定。“如果党政领导干部和人事科长都能熟悉并准确理解和运用新条例,就可以有效避免案例中的风险问题,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为让党委干部熟悉新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新条例,新条例颁布后,南宁市迅速行动,明确把学习条例作为干部教育培训春季主题班的必修课,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余远辉要求,要以培训单位一把手为重点,分期对市管干部进行全员集中轮训。该市还把条例原文和中组部答记者问等材料编印成册,印发给市管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人手一本。西乡塘区采取知识竞赛、板报、网络等方式组织学习和宣传条例;武鸣县将条例主要内容设计成200道考题,每天随机选取10题通过Q群和微信发给全县组工干部并要求作答,答题错误的将发送正确答案予以提醒。
多次参加不同形式学习活动后,南宁市人社局人事科覃科长感慨:“如果负责实施和运用‘宝典’的人自己都学不好,甚至有错误的理解,又怎么可能用它选好干部、选出好的干部?”她认为新条例犹如一部选拔任用干部的‘宝典’,这部‘宝典’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有的是要依据‘宝典’去选人,有的则是依据‘宝典’被选。这就要求每名干部特别是组织人事干部必须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地学习,准确掌握和运用这部‘宝典’。
用好条例管好人
在以往的公选和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工作中,“干得好不如考得好”一向为群众所诟病。结合新条例中关于公选和竞争上岗工作的新要求,今年2月,南宁市依据条例有关规定及时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南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位竞争(竞聘)上岗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调整和明确竞岗范围,简化选拔程序,不搞“凡提必竞”;改变“笔试+面试”的竞岗固定模式,避免唯分唯票的选人模式,引导干部由“考试导向”转向“干事导向”。
按照新条例突出强调的党管干部原则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该市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着重在服务第四十五届体操世锦赛、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清洁乡村、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等工作一线中了解考察干部,注重听取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推荐及评价意见,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为贯彻落实新条例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精神,该市坚持把对干部的从严管理监督和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开展市直部门科长交流任职工作,专项整治县乡干部“走读”现象,出台《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南宁市市委管理干部失信行为惩戒暂行规定》,开展“千企评议科长”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长“机关六病”专项测评,把干部的作风表现、诚信情况等与级别晋升、评优评先挂钩,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进一步完善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
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