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之探:红土地上“弄潮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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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和基础,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当前,广西农业发展正处于加快改造传统农业、建设现代农业的历史新阶段,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提速,“谁来种地、如何种地”问题凸显。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为主的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运而生,成为红土地上现代农业的“弄潮儿”。

  “专业大户”立足传统产业

  贵港市港南区新塘乡龙兰村二队的谭锦宁,是一个种植百亩连片甘蔗的专业大户。他从2001年开始承包种植甘蔗,刚开始先是尝试种植40多亩地,尝到甜头后,逐年发展到现在的100亩,收入连年增加,近几年单是种甘蔗这一项,年均净收入就有七八万元。“种甘蔗赚到钱,我不仅建了楼房,添置了汽车、家电等,连两个儿子娶媳妇,靠的也是种甘蔗来的钱……”谭锦宁说。

  像谭锦宁这样的甘蔗种植专业大户,在广西共种植有158.6万亩甘蔗,占全区甘蔗种植面积的9.72%。广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下称“经管站”)负责人介绍,全区的各项农业产业中,甘蔗产业的专业大户所占种植比例是最高的。

  专家分析,专业大户有相对雄厚的经济实力,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稳定的销售渠道,对所经营项目敢于投入,不拖欠农户的土地租金,还吸纳土地出租农户的劳动力参与务工管理,甚至带动周边农民发展生产。目前,广西的专业大户约40万户,主要集中在家禽、生猪、桑蚕、甘蔗等大宗传统产业。

  自治区农业厅最近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状问题”进行调研时发现,目前广西专业大户所占比例较低,1129户粮食专业大户种植面积10.02万亩,仅占全区耕地面积的0.15%,总产量5.65万吨,占全区0.38%。专家建议,各级农业部门应逐年加大对专业大户的技术培训和资金扶持,推动“公司带大户”“大户带小户”的产业化经营方式,使各类专业大户快速成长。

  “家庭农场”代表发展方向

  2013年,“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当年3月15日,广西首个家庭农场——北流市鹏程家庭农场正式登记注册。

  北流市白马镇农民王荣华是这个“家庭农场”的创办者。他计划经营面积300亩,分三期推进,首期投资200万元,引种优质葡萄、提子100亩作示范基地。农场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力争引领周边农户发展种植无公害生态葡萄、提子等1000-5000亩,带动农户年增收1000万元到5000万元。

  据统计,目前广西有837万户农村居民,扣除约37万个经营组织,仍有约800万个家庭经营户,占了农业生产单位的95%。平均每户经营的耕地面积7.91亩,而且分为多个不连片地块,土地经营细碎化的情况非常突出。

  自治区农业厅经管处负责人分析,家庭农场既坚持了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又克服了传统农户小规模经营的不足。较一般的农户,它具有规模化、集约化和商品化等优势,很好地解决了“谁来种地”的问题,代表了农村家庭经营的发展方向。截至2013年底,广西在工商登记的家庭农场有1405个。

  “农业合作社”星火燎原

  2002年,广西的农业合作社实现“零”的突破。2007年实施《合作社法》后,我区合作社更是以星火燎原之势蓬勃发展起来,数量最多的集中在柳州、桂林、玉林等地。以桂林市为例,四年间,合作社增加了685个;每个合作社经营额基本稳定在100万元左右。

  “但目前全区1.44万个合作社平均销售额87万元,仅相当于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平均销售额1.13亿元的0.77%,合作社的经营能力有待提高。”经管站负责人分析,“广西的合作社没有一个体系,而是形成了一种新型的零星分散经营组织形态。”记者了解到,在恭城瑶族自治县,虽有1000多个合作社,有的一个村就有3个,但相当一部分已形同虚设,有的合作社已将成立之初的注册资金退还给出资的社员。

  而且,我区农村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41岁以上占比达到50.9%,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比达到95.1%。专家分析,如果仍将目标单纯锁定在“农民”上,不从体系建设上解决合作社的问题,那么这些分散的合作社竞争力不强,再多的数量也只是摆设,绝大部分合作社的农民仍无法摆脱家庭分散经营的局面。

  据了解,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农业组织都是自上而下成体系。而广西14个地级市中,仅梧州市有联合社的推动计划。在县一级,田东县成立了养兔联合社,统一商标“升华”销售产品,但覆盖面仍小,只有135个社员。最近广西亿健公司联合17家企业建立联盟,主要为了建立广西茶叶标准,形成合力打造广西的绿茶品牌。但总体而言,目前众多经营主体之间还是以单打独斗为主,缺少联盟。

  “龙头企业”仍是体系核心

  广西亿健公司拥有5000多亩无污染的良种有机茶园,去年开始与周边的三个合作社合作,为合作社提供茶叶种植管理技术支撑,并捐资20万元修建通往茶园基地的村道。

  金穗农业公司流转4万多亩土地,实现规模化、机械化、专业化香蕉生产,效益显著,把外出打工农民都吸引回来从事香蕉生产,辐射带动周边种植香蕉10万亩,成为全国最大的香蕉标准化示范基地。

  ……

  相关统计显示,广西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销售额构成中,龙头企业产值的占比逐年递增,逐步从约50%增加到80%;销售总额1709亿元,超过我区农业总产值的一半。我区农业龙头企业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的比例,种植业超过30%,畜牧业超过50%,家禽业超过90%。同时,龙头企业还吸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就业,每年共有固定工人近20万人,工资福利总额40多亿元;有季节性用工17万多人,工资福利总额近14亿元。这些数据有力地证明,农业龙头企业无疑是当前新型经营主体中最主要的力量,是构建新型经营体系的核心。

  “但龙头企业带动力仍然不够大。”专家认为,根据最新数据统计,广西龙头企业产值与山东相比,规模以上龙头企业数,为山东的16%;亿元以上龙头企业为12%;1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是山东的1/5;百亿元以上龙头企业山东有8家,而广西一家也没有。

  近日,自治区农业专家在调研中提出,目前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主要障碍不在于数量上的突破,关键在于“合作”与“联合”。如合作社的发展,关键在于是否有一个得力的领头人,在于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之间是否建立纵向与横向联盟,整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否成为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集团军,而不是各自为战、单打独斗或多个小组织抢夺一个小市场的不利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