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日前,记者从市质量监督局获悉,我市目前正全力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力争通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和环境质量等“四大质量”的提升,实现桂林市质量总体位居广西中上水平的目标,进一步加快桂林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桂林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推动城市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创新能力、增强发展动力的有效手段,是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2010年我市开始启动质量兴市战略,相继成立了质量兴市战略领导小组和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1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复同意桂林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桂林市成为全国第二批、广西第二个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的城市。

  经过多年努力,桂林的质量工作结出了累累硕果。2011年,阳朔县和桂林乐满地通过了全国首批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验收;2012年,兴安县和桂林宾馆通过了首批全国(省级)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验收。目前全市共获得中国名牌称号2个、中国驰名商标4个、国家建设工程“鲁班奖”2个、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3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8个、地理标志产品7个、中华老字号2个、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13个、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9个、自治区首届主席质量奖1个、广西名牌产品168个、广西优质农产品52个、广西著名商标79个、广西优质工程49个、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56个。作为广西乃至全国旅游的知名品牌,桂林拥有5A级旅游景区3个、4A级旅游景区26个,旅游星级饭店69家,接待游客数量连年位居全国前列。

  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将带给桂林的变化,该负责人表示,我市将争取通过四大质量的提升,实现桂林市质量总体位居广西中上水平的目标。

  到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9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95%;大中型工程建设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98%;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5%以上。到2015年,完成国家级桂林市旅游服务业标准化示范点项目评估工作,开展制定生态旅游、养老服务、会展服务等10项广西地方标准,建立完善桂林市国际旅游胜地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创建农业生态旅游标准示范县2个以上、服务业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以上;培育广西名牌产品、优质农产品20个以上,广西著名商标20件以上;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个以上;每年新创自治区级以上优质工程2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