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1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主席陈武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民政府201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的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年,也是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目标的重要一年。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扩大开放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强产业、夯基础、促旅游、兴教育,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以改革创新为统领,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以现代工业为主导,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以交通能源为重点,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重大项目为支撑,促进投资平稳较快增长;以“双核驱动”为引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人为核心,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以新的机遇为动力,掀起开放合作新高潮;以改善民生为目的,集中力量抓好社会事业发展。

  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职能转变,切实履行经济运行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科学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会议号召,全区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同心同德、奋发进取,奋力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我区建设成为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