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荣膺“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1月14日,国家住建部正式公布2013年国家园林城市命名名单,梧州市榜上有名。

  梧州自2011年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以来,连续实施了城市生态林建设、公园绿地建设提升、绿化靓点建设和绿色构架建设“四大工程”;突出立体绿化、滨水绿化和园林创建“三大特色”工作;落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的“蓝天行动”、确保饮用水源安全的“碧水行动”和严控噪声污染的“宁静行动”;实现了城市管理、全民参与和宣传发动工作“三个突破”,城市绿量大幅增加,城市品位显著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截至去年底,梧州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1338.63公顷,绿地面积1268.17公顷,公园绿地面积354.62公顷,绿地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标分别达到36.18%、34.27%和8.44平方米,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要求,先后通过国家住建部组织的遥感测试和园林专家组实地考查。2013年10月,住建部组织专家组对梧州市“创园”工作进行考评时,对梧州市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梧州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山水独特,历史悠久,植物多样性丰富,园林绿化建设布局均衡,结构合理,道路绿化、滨水绿化和立体绿化成效显著、亮点突出;市容市貌整洁,市政设施配套齐全,对户外广告等市容整治举措有效,管理规范;建筑节能减排措施落实到位,棚户区改造力度很大,保障房选址和配套优良,符合园林城市发展要求。

  据了解,国家园林城市的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经遥感测试、实地考察、综合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才进行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