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启动金融服务同城化

南、北、钦、防四市同一银行内存取款等业务12月31日起取消异地收费

  记者日前从自治区金融办获悉,12月31日起,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正式启动,并在广西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区内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广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率先实施,北部湾经济区内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4市的单位或个人在同一银行内办理存取款等业务将免收异地费用。

  据介绍,此次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4市视为同一服务区域,取消同一银行内一切以异地为依据而设立实施的差异化收费项目,一律不再收取异地业务费用。4市范围内的跨行异地业务一律视为跨行同城业务,仅收取跨行业务费用,不再收取异地业务费用。

  按照方案,12月31日,由广西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区内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广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率先实施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2014年4月1日起,工商银行广西区分行、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加入。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推进金融服务同城化总体工作方案》,本月起,广西从推进银行收费服务同城化、资金汇划同城化、保险售后服务同城化等方面入手,逐步推进,至2015年底,实现北部湾经济区金融服务同城化。届时,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4市将全面完成银行机构的收费体系、信息体系、清算体系以及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的无缝对接,建立起覆盖经济区4市的统一、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