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十一”将至,桂林旅游又将迎来今年中的黄金时段。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不得安排购物、取消自费项目、不得索要小费”成为其三大“杀手锏”。
作为中国旅游的风向标,桂林旅游如何应对《旅游法》做出改变,抓住机遇提升自我,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桂林旅游因“法”而变
昨天,记者在多家旅游网站上比对桂林游的价格,同一行程国庆后的价格比国庆前贵了500-1000元左右。以携程的一款“桂林4日团队游”产品为例,9月份的报价(不包含中秋节)在2000元起价,10月份的报价(不含国庆节)则要3000元起。
据了解,多家本市地接旅行社报价也以10月作为分水岭有所上涨。业内人士介绍,旅游报价上涨后,消费者不会遭遇以往低价团的“水分”空间。
●变化一:旅游者更注重品质
《旅游法》实施在即,旅游报价当即上涨,但却并不意味着游客会多掏钱。
市内一家旅行社负责人说,以前很多旅行社看准了消费者贪便宜的心理,推出低价团吸引消费者,在行程中加点、强迫其购物、消费,从中赚取提成。消费者虽然交的团费少,但是整个行程下来,景点却没逛几个,钱却花得不少。
但《旅游法》明令禁止旅行社增加购物点、强迫游客购物等行为,这样一来旅行社自然会提高旅游报价,但是消费者除了支付团费外,旅游中也没有什么其他花费了。
在桂林旅游协会会长、桂林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经继平看来,涨价背后,是旅游价格的真实回归和旅游品质的提升,从单纯的购物游到真正的休闲游,旅游者将会更注重游览的品质,这才是旅游本质的回归。
业内专家表示,《旅游法》的实施需要一段磨合期,其本质是为了保障游客的权益,打击强制购物等乱象,净化旅游市场。但是如果游客确实有购物需求,在全体团员同意并和导游签订协议的情况下,也应该得到满足。
●变化二:旅游产品内容更丰富
《旅游法》即将实施,在对旅游价格产生影响的同时,很多旅行社也在大幅调整自身旅游产品的内容,让更多新玩法吸引游客眼球。
如目前桂林合众国旅与户外运动协会合作,共同推出的亲子游、帐篷游等,这让游客的游览项目不再同质化,选择更加宽广。
又如桂林和顺国旅推出的旅游大超市,游客们可以通过图片等具体了解旅游目的的情况,自由选择、组合各种玩法,大大增强了消费者旅游的自主性。
这些旅游产品的开发,也让整个桂林旅游的内容更为丰富。
桂林旅游迎来提升机遇
《旅游法》对强迫购物和加点自费项目的“零容忍”,给以购物“为生”的旅游购物店、导游乃至“零负团费”的一些旅行社下了“生死符”。业内人士称,这将是我市旅游行业一次大洗牌的开始,对于桂林旅游来说,更是迎来了提升自我的良好机遇。
●机遇一:刺激旅游产品升级
桂林市漓江国际旅行社总经理俸锦云说,随着新法实施,游客会从只比旅游价格的心态,而改为比旅游体验,自助游、自驾游将进一步升温,体验式的旅游产品将会得到发展,也肯定会为桂林带来更多的游客。
目前,我市不少旅行社正开始设计一些自助游产品。“旅行社只为游客预订机票、酒店和景区门票,既满足了消费者自由出行的需求,同时还让他们享受跟团游的低价。”俸锦云表示,他们就推出了网上旅游自选商场,供各类游客线上选择。
市内一些旅游景点景区,也在尝试着增加体验性的旅游项目吸引更多的游客,如七星公园打造的冒险树,阳朔的各种攀岩项目等。而更多受到瞩目的旅游项目,如愚自乐园地中海项目、罗山湖水上乐园、桂林足球产业园区等,今后都将成为大型的旅游体育运动休闲度假中心。
●机遇二:推动旅游服务升级
《旅游法》实施后,旅游业传统赢利模式将发生改变。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旅行社不能拼价格,那就只能拼服务、拼特色,推出具有不可替代特色的旅游产品,旅行社才能有市场。
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认为,《旅游法》将进一步促使旅行社注重品牌培育,更多地关注旅游过程中游客的体验。旅行社将着力开发设计更多符合游客需要、回归旅游本质的旅游产品,并且将住宿、餐饮、交通、门票、服务费、企业利润等加起来,形成正常旅游报价。这些都将使旅游市场回归到公平竞争、良性竞争的环境。
而从目前各大旅行社调整后的旅游产品来看,从10月开始,所有旅游产品都明确列出即将游览的景点景区,没有任何购物和加点。旅游产品价格的高低,取决于入住酒店的星级不同,以及所进景点的门票价格不同等。
同时,今后旅行社还将彻底回归服务的“本色”,谁能给游客的旅行带来更为舒适和放松的感受,谁就将赢得市场。桂林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经继平说:“这包括吃住行各方面,比如约定的是四星以上酒店,你不能带旅客去三星甚至没星的。还有,旅行社的服务必须准确快捷,给游客提供最大的方便等等。”
●机遇三:有利于旅游行业整合
《旅游法》的出台会对旅游市场起到推进和规范,使得市场公开透明度越来越高,对游客来说是好事,对于传统旅游业来说,也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大洗牌”。
“那些长期靠拼价格、拿回扣为生的企业将被淘汰,从而促进旅游市场良性发展。”漓江国旅总经理俸锦云说。
而据记者了解,近期海南、云南等地的部分旅游购物店都已十分紧张,有的已经酝酿转型,以后主要面向散客。
目前,出游的多数年轻人喜欢通过网络平台订购机票、酒店、门票等,并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喜好安排行程,这让一些线下旅行商已开始与网络平台合作经营。
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往大小旅行社在一个层面竞争,由于资源分配不均,“价格战”愈演愈烈。但新的《旅游法》实施后,旅行社如果能积极对待禁令,对促进旅行社盈利模式改变和结构调整都有深远影响。
●机遇四:健全和完善导游薪酬制度
《旅游法》中对于导游薪酬方面的规定,也进一步保障了旅游从业人员的利益。
“对于由旅行社聘任的专职导游,要求旅行社必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对于目前作为由旅行社临时聘用的各类社会导游和兼职导游,则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研究旅游经济的谢教授说,这一条款通过法律形式保障了各类临时导游在提供服务时所能获得的固定收入来源。
此外,《旅游法》还规定,“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这也从源头上杜绝了导游和旅行社之间因“买团”和“卖团”行为产生纠纷。
不过业内人士也指出,导游的收入需要更完善的薪酬标准,比如导游可按产品服务难度和等级得到相应的带团补助。据了解,目前我市部分旅行社已为导游制定了最低薪酬,比如桂林漓江国旅为导游开出了最低150元一天的薪酬,而根据导游星级不同,日薪将会上浮。国家法定假期的薪酬也会按照加班的标准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