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钦州市“十一五”的工作亮点


  钦州日报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市委二届十二次全会上通过的《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被明确提了出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成为我市“十一五”期间的工作亮点。”市农业局局长陈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陈仅说,我市拥有340万人口,七成以上在农村,统筹城乡发展,解决好“三农”问题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建议》明确提出,要逐步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支持的力度,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农村教育、卫生、交通、文化、水利、能源等设施建设。开展创建生态文明村、镇活动,推进农村改水、改路、改厕、改灶和改造住房等工作,大力推广沼气技术利用,加强垃圾、污水等污染物处理,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和政策支持,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这是造福农民群众的德政工程。

    与此同时,还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按照优化粮经、提升林果、主攻畜禽、扩大水产的要求,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结构,培育壮大农业优势产业群,把钦州建设成为广西乃至全国重要的亚热带农业和海洋渔业生产加工基地。发挥比较优势,稳定粮食生产,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优质稻、亚热带水果、甘蔗、木薯、蔬菜、茶叶、香料、蚕桑、蓖麻、中药材和花卉等优势特色种植业。大力发展畜牧业,重点建设奶水牛、瘦肉型猪、肉禽和海蛋鸭基地。发挥海洋优势,突出发展高效生态海水养殖,加快发展海洋捕捞业。扩大速生丰产林种植面积。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县(区)、镇工业,

    吸引劳动力向工业和城镇转移,引导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做大做强县域经济。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围绕优势农产品,引进、培育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组织化程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建立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鼓励和引导农民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户进入市场。发展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积极开拓农产品市场,增加劳务收入。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与创新、良种、植保、动物防疫、农产品流通、农业装备、农业气象和农业信息化等服务能力建设。逐步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认可制度,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重点加快农村道路建设,逐步提高技术等级和路网密度;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提高旱涝保收能力,逐步解决农村饮水困难;积极发展小水电、沼气、太阳能等农村能源,完善农村电网;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对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巩固发展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成果。发展农村通信。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村流通体制改革,积极开拓农村市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探索发展农业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制度,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