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灾民新村试点标准提高 须有一定规模特色产业


    日前,自治区政府选择100个2005年建设的灾民新村率先开展试点工作,要求100个灾民新村建设试点工作必须在2006年春节全面完成。记者22日了解到,为全面做好试点工作,自治区政府对原试点工作方案内容作出了补充完善,扶持试点村加快产业发展,使群众更快地过上宽裕生活。

据了解,我区灾民新村建设试点的原具体标准包括村庄道路建设、供水设施建设、农村能源建设、文化、广电、体育、农业科技设施建设、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住宅建设等,主干道路灯安装率应达95%,自来水入户率、户通电率都要达到100%;在成套住宅里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砖混结构的住房比重应达95%以上。

自治区政府对此还要求试点村要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产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覆盖60%以上的农户,使灾民更快过上宽裕生活。此外,村风要文明,村规民约完善,无“黄、赌、毒”现象,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5%以上,农村劳动力参加素质培训和使用技能培训达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