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农委在广西调研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立法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春亭率领调研组到我区开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立法调研活动。

12月3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召开座谈会,向调研组汇报我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情况,并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灿主持了座谈会。他说,广西是一个农业占相当比重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的基础非常薄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虽有较大发展,但与先进省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农业和农村工作任重而道远。这次全国人大农委调研组到广西来进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方面的调研,是对广西的关心和鼓励,对于促进广西的农业与农村工作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座谈会上,自治区农业厅、发改委、财政厅、水产畜牧局和南宁市政府等相关部门分别汇报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近年来,广西以提高农业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围绕“大龙头、大产业、大带动”思路,狠抓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广西对开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十分重视,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强力支持发展;降低登记标准,营造良好环境;

明确工作机构,组建行业协会;抓样板树典型,实施示范带动等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全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从2002年的200多个发展到目前的4019个,其中,经营性合作经济组织1540个,在册会员51万人;非经营性合作组织1829个;行业协会650个,在数量上实现了3年增10倍的快速发展。

在听取了汇报和意见建议后,李春亭在座谈会上讲了话。他充分肯定了广西农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他说,广西是农业大省区,农业资源丰富,气候优势明显,发展农业的条件得天独厚。广西农业发展很好,广西在农民增产增收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广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比较规范,发展势头在全国来说都是少见的。这次到广西进行调研,很受启发。大家都肯定了立法必要性,一致认为它对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业产业化、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具有非常重要意义,还给立法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自治区党委、政府也对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十分重视,这些都增强了我们的信心。我们一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真完善制定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韩新民也参加了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