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特殊企业可采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1月7日,本报桂林新闻热线接到读者投诉,位于桂林市临桂县金山路的广西师范大学印刷厂长期让工人在周末及假期加班,但却没发加班费或安排补休。当天,记者来到这里调查。

一位员工说,他1997年进该厂,经常加班,无论加班时间多长,都是领每天3元的补贴,最长工作时间每天达14个小时。每年这里有两三个月较闲,有事就来一下,没事可不来,但每月仍可领到350元的工资。一年平均下来,包括所有的福利待遇,他共可领到1.2万元。另一位有5年工龄的员工说,一般加班3个小时,工厂给1.5元的补贴,加班较多的是7、8、11、12这4个月份。在五一、国庆期间的前3天加班,每天有30元的加班费。从今年6月开始,她每月最少都可领到350元的工资。

广西师范大学印刷厂副厂长蓝芝伦向记者介绍,工厂除了五一、国庆给加班费外,其余时间加班,确实没给加班费,而3~6元不等的费用,只是象征性的补贴。该厂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工人有253人,印刷行业是一个季节性较强的行业,该厂的轮转机工人,每年有长达六七个月的时间不用干活,而其余工人,最少的也有两三个月不用上班,大部分员工的加班时间在这段时间已补休回来。而在这期间,工厂仍按临桂县的低保320元的标准、外加10%的费用付工资给工人。这些职工,该厂都为其买了养老、医疗等保险,每名工人平均费用达200多元。业务繁忙时,工人每月最高有3000多元,闲时只领350元,心理不平衡也在情理之中。

该厂工会副主任黄耀春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去年该厂员工的平均收入表,员工人均年工资是1.2万多元,人均年福利3000多元,年社会保险费支出总额38.1433万元,年劳保费用支出总额12.75万元。他说,在桂林的印刷行业,这样的收入已算高了。同时,他也承认,在加班费这个问题上,该厂对员工的宣传少沟通少。近期该厂职工代表大会将换届,他们将对员工反映的问题进行讨论,并逐一解决。

记者从人事劳动部门了解到,企业用工分为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只要经过审批,如果该厂确实是在空闲时节补够工人的假期,其用工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