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0万元“乱收费”退还农民

  经济日报北京8月4日讯  记者苏民报道  今天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在连续五年部署开展全国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于今年2月至5月,第六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涉农收费的专项检查,共查处乱收费案件1.3万件,实行经济制裁1.28亿元,其中,已退还农民0.93亿元,约占经济制裁总额的72%。

    检查结果表明,经过多年对农村价费问题的治理和整顿,农村涉农乱收费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整治,涉农收费秩序有明显好转,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涉农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十分明显的社会效果。但涉农乱收费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从检查情况看,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金额约占涉农乱收费总额的一半,农村中小学乱收费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主要因素。突出表现在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在一些地方落实不到位,一些学校违反规定,超标准向学生收取学杂费,或在“一费制”以外,采取“捆绑”收费或强制、变相强制等方式向学生收取服务性费用,或向学生强制订购书刊杂志。还有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越权出台收费政策,增加学生和家长负担。

    检查结果显示,虽然国家近年来加大了对农民建房收费的治理力度,明确规定农民建房只能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但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受利益驱动,仍然想方设法向农民乱收费,使农民建房收费成为当前加重农民负担的又一重要因素。如有的地方违反规定,提高标准对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申请人加收100元的“登记费”;有的地方以村委会名义向建房农民收取“基建改建费”;一些地方违反规定向建房农民收取“土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建房抵押金”、“农民建房管理费”、“宅基地审批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以罚款代替收费,收取“违法占地罚款”等。这些乱收费项目多、标准高、金额大,给农民造成沉重负担。

    这位负责人表示,从检查情况看,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乱收费在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如一些地方没有按国家规定落实免收借读费的政策,或者对农民工子女免收借读费设立种种障碍,以达到收费的目的。有的地方或部门继续收取已取消的收费项目或超标准收费,农民工劳动就业服务收费不规范的问题也非常突出,有的“黑中介”乱收费坑害农民工,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利益。此外,在检查中还发现部分地方丧葬乱收费严重,“只要交钱就可以土葬”,对殡葬改革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需要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顿。

    国家发展改革委强调指出,当前涉农乱收费行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治理,但由于造成乱收费的深层次问题未能予以消除,涉农乱收费仍存在反弹的压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涉农收费管理,整顿涉农收费秩序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结合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继续完善涉农收费公示制度、价格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发挥县、乡、村三级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全方位地监控农村收费行为,逐步建立起治理农村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