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达球: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有益探索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有益探索

——贺州市建设五保村的实践

中共贺州市委书记 李达球

  五保户是农村的一个庞大的特殊困难群体,关心并改善他们的生活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我们贺州市委、市政府把兴建五保村,对农村五保老人实行集中统一供养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一个有效载体,在全市范围内狠抓五保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效果,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民政部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拥护。
    2002年7月初,我市所辖三县一区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涝灾害,一些五保户的住房也受到损坏。在抗灾救灾过程中,我市钟山县在受灾严重、五保老人较为集中的地方兴建了6个五保村,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实行就地集中供养。这些五保村以自我管理为主,村委会协管,村民帮助,民政引导。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民政厅有关领导在对五保村的调研中深刻认识到,这一新的供养模式,使入住老人“离家不离村、离土不离乡”,居有其屋、食有其源、乐有其所,既符合风俗民情习惯,也便于照顾和管理。
    为了把这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市委从实际出发,多次进行专题调研,反复进行讨论,确定了全市五保村建设的总目标,即用两年的时间,兴建721个五保村,使全市农村1.8万多名五保老人都住进五保村,全面实行集中供养。五保村建设是一项公益事业,公益事业就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完成。为切实抓好五保村建设,市委、市政府一方面加强领导和规划,根据行政村、自然村的分布情况和五保老人的现状,精心编制了贺州市五保村两年建设发展的规划图,要求市、县(区)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建;另一方面,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资金的落实,是五保村建设工程顺利推进的关键。在这方面,我们既坚持发挥政府资金主渠道的作用,把五保村建设资金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又充分依靠社会的力量,形成了市县财政出一点儿、争取自治区民政厅资助一点儿、挂村单位帮扶一点儿、社会募捐一点儿的合力,使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典型引路是我们党开展工作的成功经验。我们抓住自治区民政厅在钟山县召开“全区五保村建设现场交流会”的契机,大力推广他们建设五保村的经验。同时,要求各县(区)都抓好1—2个示范乡镇,每个乡镇抓好2—3个示范村,通过抓示范、树样板,实行“点”、“面”结合,整体联动、整体推进。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目前全市已动工兴建五保村611个,占规划建设总数的85%,其中已建成573个,入住530个,安置9635人,大大推进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通过五保村建设,村级党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村务工作上了新台阶,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广大农民的尊老、敬老、爱老意识不断增强,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新型生育观念、生活观念逐渐形成,农民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原载8月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2005年第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