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决定在全市开展经济发展10佳镇评比活动

  钦州日报讯:记者昨日在全市上半年工作汇报会上获悉,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经济发展10佳镇评比活动。 

    乡镇经济是全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发展速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在此基础上评比表彰钦州市经济发展10佳镇,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精神,全面实施市委“323”工作思路,形成长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和激发乡镇经济发展的活力及潜力,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这次评比的范围包括全市57个镇。评比内容包括:全部财政收入、全部工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农民人均纯收入5个指标的总量和增长速度,着重强调速度和效益,即对体现经济发展速度和效益的指标赋予较高的权数。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评比表彰工作,加强领导,保证评比表彰工作顺利开展。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评比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切实做好工作,确保评选出的10佳镇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 

    据悉,钦州市经济发展10佳镇评比活动每年评比奖励经济发展较好的镇10个,授予“钦州市经济发展10佳镇”奖。评比年度从2005年开始,今后每年进行一次,评比的基期年为上年。为了加强对评比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钦州市经济发展10佳镇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定嵩担任组长,市委、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经委、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农业局、人口和计生委、安监局、公安局、统计局等部门的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