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民增收

  近年来,广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创新了农村经济体制,转变了农业增长方式,大大增强了广西农业的竞争力。
    广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由专业合作社、专业经济协会、供销合作社、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农业行业协会等组成,是以农民为主体,以农业为基础,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满足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的自治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当今农村经济整体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是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形式,又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营体制的一大创新。
    据广西农业厅厅长张明沛介绍,广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主要呈现四大特点:一是经营性专业协会异军突起,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二是服务型专业协会快速发展,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三是农业行业协会逐步兴起,服务“三农”的作用明显;四是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有序发展,大胆引领农村集体经济。
    据介绍,在2002年前,广西经营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年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的还不到200个,至今年3月已达到1540多个,其中种植业占58%,由农民经济能人牵头领办的占66%,经营内容呈多元化格局。据统计,广西经营性合作经济组织有会员51万多人,辐射带动农户106万户。去年,全区经营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资产总额2.01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1.27亿元;推销农产品280多万吨,约占全区主要经济作物总产量的10%。目前,广西乡镇以上有各种农业行业协会650个。去年成立的广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在全区农业标准化生产中发挥了引导和推动作用,成为广西合作经济组织打造统一的“广西农联”品牌。另外,到去年底,广西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拥有总资产95.17亿元,固定资产净值72.55亿元,有经营收入的村5784个,总收入9.19亿元。
    张明沛指出,广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很大作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有效带动农民增收;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实行产业化经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优势产业发展;推广标准化生产,打造合作组织品牌;集中和突出行业优势,规范行业行为;完善社会化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培训和交流,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正是这些作用和成效,使广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不断发展中壮大,大大增强了广西农业的竞争力。 (张骁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