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五管齐下”推动循环经济建设步伐

    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记者王宇)为达到201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政策体系、创新体系的目标,国家将“五管齐下”,采取五大措施推动循环经济建设步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姜伟新25日在此间举行的“建设节约型社会国际研讨会”上说,首先要更新发展观念,彻底改变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效益,重外延发展、轻内涵发展,片面追求GDP增长,忽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倾向。 

    其次是要加强宏观指导。姜伟新透露,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正在组织研究“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将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用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指导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 

    三是完善政策机制。国家将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建立和完善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 

    姜伟新透露,“今年,国家将重点推进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加大实施峰谷分季电价力度,扩大执行范围,对高效能行业中国家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继续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加大供热价格改革力度,改革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天然气与其他产品的比价关系。” 

    四是要突破技术瓶颈。姜伟新说,今后国家将组织开发和示范有重大推广意义的减量技术、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技术、“零”排放技术、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以及降低再利用成本的技术等,努力取得关键技术的重大突破。 

    五是要健全法规体系。将加快循环经济立法进程,依法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清洁生产促进法,在新修订的环保法规当中也包含一些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容。但总体上看,法制建设仍然不能适应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