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已进入主汛期 加强排查地灾隐患落实防治责任

  我区属地质灾害多发省(区),当前已进入主汛期,各类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增大。为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从8个方面加强我区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检查排查工作。各市、县(市)人民政府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检查排查工作,特别是对地质条件复杂地段、高边坡地段、矿山采空区、尾矿库、施工工地、村庄附近的山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逐一进行检查排查,不留死角。

  ——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灾害发生时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有序、高效开展。对主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到“一点一预案”。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预案演练,查找薄弱环节,完善和优化预案。

  ——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各级气象、水利、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运用各自的监测网络,密切监测气象、水文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建立信息共享和会商机制,及时作出科学准确的分析判断,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认真执行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并把防灾避险、监测预警的任务全面分解落实到城镇、乡村、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

  ——加强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市、县(市)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重要岗位实行主副班制度,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负责人以及应急处置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各市地质灾害应急分队要保持高度戒备,随时待命。要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的轮休安排,保障必要的交通、抢险工具及应急物资,确保足够的应急力量,随时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应急处置。

  ——加强地质灾害防范知识宣传。各市、县(市)要在近期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防范知识宣传活动,要结合本地的灾害情况、危害实例,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特别要加强对矿山、山区的城镇居民、农村的干部群众以及中小学生的宣传,使他们掌握地质灾害防范的基本知识。

  ——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各地要制定减灾目标,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对已经开展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要加强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治理设计方案抓紧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门要具体组织落实防治地质灾害的各项措施,协调、指导和监督各有关责任主体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设、交通、铁道、水利、气象、旅游、教育等各相关部门要依法落实各自的职责;各建设单位要依法做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同时进行,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关措施,避免引发地质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