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经我区扶贫部门审核筛选认定的64家“广西扶贫龙头企业”在南宁授牌。去年,经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农业银行审核认定,我区有9家企业成为“国家扶贫龙头企业”。
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之一是大力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化进程,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贫困地区在调整产业结构中实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引导贫困地区农户有序进入市场,有效增加贫困农户收入。进入新阶段扶贫开发,我区把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每年安排扶贫贴息贷款和特殊的优惠政策,对信誉好、有经济实力和市场开拓能力、能直接带动贫困村、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2001年至2004年共投放扶贫贴息贷款12亿多元、财政扶贫资金1亿多元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和贫困农户进行产业开发。仅2004年我区就投入5000多万元财政扶贫资金扶持贫困农户发展增收产业,同时投入4亿多元扶贫贴息贷款,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在近1000个贫困村建立原料生产基地,带动了10万多农户近50万贫困人口发展水果、甘蔗、桑蚕、茶叶、烟草、药材、水产、养殖等扶贫龙头企业所需的原料生产。到去年底,全区4060个贫困村经济作物累计种植面积近26.7万公顷,果园面积18万公顷,牲畜存栏800多万头,养殖水面8.7万公顷。
今后我区在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贴息贷款扶持的同时,对企业在贫困地区实施的产业开发,政府本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改善环境、提高服务”的原则,简化办事环节,围绕扶贫龙头企业所需的原料生产,对贫困村、贫困农户的产业开发进行补贴。作为扶贫龙头企业,要与农户签订保价收购合同,直接吸收贫困村、贫困户劳动力参与资源开发加工,搞好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真正形成以服务为纽带,使企业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达到“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