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葛如江)农村税费改革成效显著,中国农业即将全面进入史无前例的“无税时代”。但眼下仍有一些地方改头换面向农民伸手,以摊派订报刊、截留种粮补贴、乱收费取代征税。农民利益仍在遭受多种损害。
媒体近日报道,晋中晋南农民不愁税了,却愁起了订报纸。报道说,一村会计在办理上级拨付1.2万元村转移支付款时,发现乡政府一下就扣了3000元,理由是“要补订报刊费的‘窟窿’”。山西省有的乡镇订阅报刊的支出高达8万元,大村的支出达到8000元。乡村不仅要订阅党报党刊,还要订阅由10多个党政机关单位、群众团体主办的报纸。乡村组织不堪重负,只得把负担转移到农民头上。
在安徽,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政府竟打起了粮补款的歪主意。宿松县给予种粮大户2004年度粮补款应是每亩25元,而下仓镇种粮大户只拿到15元。原因是“县里又追加了20万财政收入任务,所以镇里只好把一部分税收任务追加到种粮大户身上”。在界首市城东乡徐寨村,农民反映他们没拿到一分钱粮补款;有的乡镇莫名其妙地向农民收取“治安费”。
据有关部门统计,农民增收的50%来自种植业,其中主要是粮食生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收取、截留的每一分钱,都是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血汗钱,都会影响农民的积极性。对以摊派订报刊、收“治安费”或其它形式加重农民负担行为,中央明令禁止,群众深恶痛绝,至今却仍有人明目张胆地干,说明有些领导干部连起码的政治素质都不具备,有关部门和地方应该认真查处。
中央反复强调,“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国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基础并不牢固,农业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农业增效难、农民增收难,仍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从长远看,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是确保粮食生产的关键,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关键是让农民增收。农村税费改革后,仍然要注意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山西省一些乡镇那么多的订报费,其实都是上级“压”的;安徽省界首市收的“治安费”,据调查是市政法委下的文件。因此,要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必须进一步采取措施,坚决规范各级党政机关的行为,减轻基层干部的“压力”,制止各种摊派、乱收费,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