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民收入增速加快 净增159元

  自治区统计局的一项贫困监测调查显示,2004年我区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586元,比上年增加159元,增长11.1%,增加额为全区平均水平的75.7%,增幅比全区高1个百分点,增长速度是近几年最快的一年。这项监测调查的样本对象农户为2590户,来自我区28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

  调查显示,我区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民收入增长呈现四个特点:一是家庭经营收入全面增长。2004年我区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民家庭经营人均纯收入为98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1.8%,比上年增加107元,增长12.3%。二是工资性(劳务输出)收入持续增长。2004年我区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民工资性人均收入为526元,比上年增加56元,增长11.9%牞比2004年全区农民平均水平高2.6个百分点。在工资性收入中,外出务工得到的收入为302元,比上年增长13.3%。劳务输出为农民增收贡献35.4个百分点。三是转移性收入保持稳步增长。2004年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59元,比上年增加3元,增长5.9%,增幅比上年高17个百分点,扭转了上年下降的局面。这主要是农民从扶贫救济、退耕还林等惠农政策的落实中得到了实惠。四是农民税费负担大幅下降。2004年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税费支出为13元,比上年减少5元,负担下降27.7%。

  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快于全区平均水平,但收入水平只相当于全区平均水平的68.8%。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调查报告分析认为主要有三个:一是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民收入来源单一,农民增收受到制约;二是国家扶贫重点县大部分集中在自然条件恶劣的石山地区,农业生产成本高,效益低,不利于农民收入的增长;三是受到交通设施和通讯信息的制约,农民外出务工人数低于其它地区,外出务工收入只相当于全区平均水平的65%。